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报道,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鼓励建立无理由退货先行垫付制度,推行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定》,即以下简称的《规定》,在全省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规定》总共有23条,其中涵盖了开展无理由退货的目的依据,还有范围,以及原则,包含承诺内容,其中有商品完好的判定标准,另外有退货程序和要求,并且有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
《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明确了实施原则,其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的线下实体店经营者,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和践诺的行为,同时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坚持政府倡导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坚持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
《规定》确定了经营者告知责任以及无理由退货的条件跟程序,经营者应公开展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制作管理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识,把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畴、退货条件、退货期限、退货流程以及相关解释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电子屏等方式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明确展示;把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跟其他商品进行合理分隔放置,并做好相关标记,便于消费者辨别;无理由退货期限不少于7日。
它也是规定了情形,规定了商品完好标准,规定了不完好标准,规定了返款方式,规定了运费承担,规定了排除适用。它鼓励经营者在购货凭证上载明无理由退货相关信息,鼓励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和快速解决争议机制,鼓励经营者设立无理由退货台账;它鼓励同品牌连锁实体店推行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鼓励厂方直营实体店推行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鼓励商场推行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鼓励超市等推行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它鼓励探索建立生产与流通同步、线上与线下同步的“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机制。
《规定》还鼓励省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无理由退货先行垫付制度,设立无理由退货先行垫付资金,建立无理由退货信息平台,确保消费者在48小时内收到退款。
《规定》明确,若经营者发觉消费者所购商品并非出自生活所需,或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又或者存在恶意情形,那么经营者具备拒绝退货的权利。
与此同时,经营者履行无理由退货承诺这件事来讲,应当接受来自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哦,一旦发现某个经营者并没有履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或者执行这件承诺的时候存在不到位的情况,那么是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的。
《规定》作出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动态名录库,消保委(消协)同样要建立动态名录库,针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单位,要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履行承诺的经营者,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需从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中移除,消保委(消协)也需从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中移除,对于停止营业的经营者,同样如此,移除后还要予以公布。
早在两年前,江苏省率先于全国开展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活动,江苏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惜春向记者介绍,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2020年3月19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出台《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在全省全面推行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机制。该机制解决了,消费者线下购物退货难的问题,还解决了索赔难等问题,提升了,消费者的获得感,也提升了满意度,体现了,经营者重视商品质量的担当,还体现了重视服务质量的担当,提升了,经营者的诚信度,也提升了美誉度,优化了消费环境,拉动了消费增长。
2021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实施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机制再实现升级之举,获取到了市场监管总局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深受中国消费者协会肯定,这之后,线下无理由退货机制持续进行创新,并且慢慢朝着全国范围进行辐射。
至 2022 年上半年时,江苏省参与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商户数量达到 14.6 万余家 ,上半年退货数量总计为 28.67 万余件 ,退款金额总计是 9945.5 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