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这一年是我国作权法实施达三十周年的年份,同时这一年还是“十四五”规划开始的第一年,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版权事业踏入了发展的新的纪元,并且网络版权保护工作收获了一系列重要的成果。
一、顶层设计与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网络版权保护基石进一步夯实
于顶层设计范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 - 2035年)》发布,《“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发布,《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也发布等多项重要政策文件而出,从国家战略层面就此擘画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进而为能够系统加强版权保护工作、推动网络版权保护水平得以提升作出部署。
于法律制度层面,《民法典》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正式实施,上海知识产权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海南知识产权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北京知识产权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江苏等省市知识产权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如此而为加强网络版权保护、推动网络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
二、“行政 + 司法”双轨制,其效能持续展现作用,网络版权保护当中的大合力愈发紧密地汇聚 。
我国施行版权保护双轨制模式,行政保护跟司法保护并行不悖,二者相辅相成,一同推动网络版权领域新业态健康发展。2021年,全国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借由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剑网”专项行动、加强版权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国际版权多边话语体系建设等方式,持续强化网络版权行政保护力度,有力维护了网络版权市场的正当竞争秩序 。在“剑网2021”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全国各级负责版权执法监管的部门,查办了数量为1031件的网络侵权案件,关闭了数目达1066个的侵权盗版网站(APP),处置并删除了119.7万条侵权盗版链接,促使相关网络服务商去清理各类侵权链接和数目为846.75万条,网络版权保护环境得以进一步净化 。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借助加强案件审理的办法,运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惩处力度的举措,采用提升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水平的做法,依靠推动智慧法院建设的方式,从而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定分止争功能,进而切实解决网络版权领域的新问题。2021年,我国加快推动司法审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建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及知识产权法庭为核心的体系,该体系由4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3大互联网法院及24家知识产权法庭组成,即“1+4+3+24”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引领于最高人民检察院之下,在全国各地陆陆续续展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试点工作,于20个省份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另外,全国各地踊跃探索知识产权审判新生机制,促使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质效持续提升。统计显示,2021年,新收一审、二审以及申请再审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为642968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含旧存)数量是601544件,相较于2020年,这两个数据分别上升了22.33%和14.71% ,其中著作权案件占比超过60%,涉网著作权案件占比超过70%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推出了一批网络版权刑事与民事保护典型案例,涵盖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著作权罪,张某、邱某侵犯网上培训平台题库著作权罪案等,用以指导类案实践,回应网络版权保护新需求 。
三、针对网络版权保护的亮点,积极作出回应,针对网络版权保护的热点,积极作出回应,网络版权保护的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在2021年的时候,我国借由提升对重点业态以及重点领域网络版权问题的治理强度,来加大原创内容的版权保护力度,最终切切实实地推动网络版权保护达成新突破 。
首先,体育赛事开展的转播相关版权采取的保护举措所得到的成效是非常明显显著的 ,执法行政这一行为变成了打击体育赛事出现不正当盗播盗链这类行为的关键重要手段 ,司法在实际具体的践行过程中普遍都认可体育赛事所呈现的节目具备作品的属性特质 ,并且通过颁布一种名为“诉前禁令”这种方式来遏制那些没有经过授权准许的体育赛事转播行为情况 ,以此给体育赛事方面的权利所属方的合法权益给予及时并且有效的保障措施 。
先是,数字音乐市场版权秩序得以规范这一情况出现。紧接着,在2021年代,国家针对数字音乐市场,对其反垄断监管方面予以强化。之后,借助责令解除数字音乐独家版权、整治哄抬版权价格行为这些措施,全力达成了对数字音乐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
首先,三是视听作品版权保护力度有了大幅的提升。接下来,在2021年的时候,我国着重加强了新型视听内容创作以及版权保护的制度化建设。然后,通过督促网络平台去积极履行版权内容管理的主体责任,以此来巩固网络视听产业生产传播秩序朝着向上向好的趋势发展。
四是IPTV/OTT大屏市场的版权环境在逐步改善,依据相关司法判例能够发现,IPTV著作权侵权案件已然基本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裁判标准,IPTV业务之中电信运营商、播控方、内容提供方这三方主体进行深度合作,共同经营且共享收益,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IPTV/OTT版权保护发出的信号持续利好,将会继续推动IPTV/OTT行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首先是五方面,“元宇宙”版权保护问题受到极大关注。2021年,“元宇宙”这个概念突然兴起,并且发展极为迅速,它所涉及到的版权问题引发了热烈讨论,这里包括技术中立原则,还涵盖用户创作作品的权属情况,以及虚拟财产的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相对许可的冲突等诸多方面。未来,“元宇宙”里面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与著作权之间的冲突会变得越来越多,那么要怎样妥善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呢,这需要理论和实践共同付出努力去探索。
当前,六所涉及的DRM数字版权管理技术正处于方兴未艾的态势。我国在DRM技术标准建设以及产业发展方面,已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覆盖了高安全级别版权保护技术的平台规模并未完全满足著作权人对于传播高成本数字内容的保护要求,终端规模同样如此,DRM技术在数字内容版权保护里将会发挥更为重大的作用。
未来,我国会借助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的法律法规,通过创新行政与司法 的保护机制,借助加强技术创新与运用,进而持续地夯实网络 版权保护 的法制基础,用以提升网络版权治理水平,同时推动网络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
发布单位是,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保护研究基地,这乃是报告摘要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