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其内容是真实的,是准确的,并且是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不存在误导性陈述,也不存在重大遗漏。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提供的信息,保持彼此能够相一致,董事会全体成员,也作同样保证。
特别提示,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以下简称的“公司”而言,其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即以下简称的“东方证券”,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先以集中竞价、再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会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会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会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收到了,由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发来的,《关于拟减持盈方微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状况: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日,东方证券持有公司股票六千零五十点七二万股,在公司总股本里所占比例是百分之七点一二四五,全都属于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项目退出需要
2、股份来源是,执行司法裁定使债务人以股抵债从而被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因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5月9日出具执行裁定书,东方证券受让69,000,000股公司股份,且相关司法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事项于2018年5月18日办理完毕。
3、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会超过二亿五千四百七十八万六千二百股,也就是说减持上限不会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其中,经由集中竞价交易来减持股份的,总计不会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一(八千四百九十二万八千七百三十股);借助大宗交易方式去减持股份的,总计不会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二(一千六百九十八万五千七百四十七股)(要是在此期间公司存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会对拟减持数量作出相应的调整)。
4、减持时间段为:十五个交易日于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后,此时间段后的三个月内时长(也就是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期间排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时段)。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止目前,东方证券已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有不确定性,对于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东方证券会依据市场情形、公司股价情形等来定夺 。
首先,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次,东方证券减持计划实施或者仅仅部分实施,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持续经营造成影响,并且也不会致使公司第一大股东出现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会督促东方证券,严格地遵守相应法律法规,严格地遵守部门规章,严格地合乎规范性文件的规整,及时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五、备查文件
1、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拟减持盈方微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