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获取职位为诱饵,引诱求职者借贷,然后收取昂贵的培训成本
记者调查“培训贷”陷阱有多深
调查动机
如今,涉及“裸贷”“高利贷”等问题的不良校园贷,正处在严格监管和集中整治时期。不过,面向求职学生的贷款产品——“培训贷”,却正在形成新的问题。这类贷款市场存在哪些弊端?《法制日报》记者着手进行了深入探访。
本报记者赵丽
本报实习生戴梦岚
少年李文星离世事件促使社会各层面关注传销问题。近期,四个部门联合发布文件,决定针对以招工、求职介绍为幌子的传销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不过,《法制日报》记者经过调查得知,在“求职、介绍工作”的名义下,除了传销骗局之外,还存在一种针对大学生的特殊圈套——“培训贷”。
这种名为“培训贷”的借贷形式,是教育机构与金融机构联手操作的,刚毕业的学生可以个人身份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作学习费用,学费会直接汇入学校账户,学生无需自己垫付就能参加学习活动。一些金融机构为了赚取更多钱,可能会降低对借款人条件和身份的审查,从而引导大学生办理分期还款。
贷款机构会向公司支付“培训费”,表面上体现为利息,实际上借款流程中还存在大量的“顾问费”“手续费”等,这些费用都需要学生自行承担。不仅如此,学生一旦参与“学习项目”,资金就会发放,而他们刚离开学校还没有找到工作,就要承担债务负担。
招聘机构积极推销“培训贷”
八月十五日,《法制日报》记者于某知名网络应用上检索“电脑”相关的征聘岗位,察觉到中青才智教育投资(北京)企业正在招募若干信息技术类职位,记者遂向对方招聘方添加了社交软件账号。
这家公司招聘人员的微信名称显示为“中关村软件园杜老师”。
据“杜老师”所述,这家机构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由政府负责运营,承担着软件园的监管职责,并且是仅此一家国家级的大学生就业培训基地,由国家发改委出资兴建,作为中关村软件园的重要辅助设施,同时具备国家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的身份。
记者提出疑问,称企业标识看似并非政府机构性质。对方立即回应,单位正式名称为北京中青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基地,担当园区运营职责。补充说明,培训结束后,学员将在园区内公司获得工作机会。
记者接着访问了“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平台网站”,发现了一份《关于以中关村软件园名义发布的实习生、实训生招聘信息的说明》文件,里面指出“没有以任何名称或允许其他单位在网络上发布‘实习生’‘实训生’‘就业实训生’等招聘内容”。
记者把这份"说明"传给了中关村软件园杜老师,杜老师回应说:他们原先的单位名称是北京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基地,2010年人才基地规模有所增加,现在改称为中青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基地……如今的中青中关村软件人才基地,办公地点依然在原先园区的九号楼(人才基地最初的地址),超过八成的员工还是过去的同事,负责接续了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基地之前开展的所有事务。”
记者接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找“中青才智教育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查到该公司被工商部门加入“经营异常名单”,并且其被核准的营业项目里面不包括“教育培训”这一项。
关于“杜老师”声称某企业为软件园区管理者一事,记者深入查证得知,中关村软件园区实际由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中青才智教育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并非该园区的运营主体。
尽管质疑声不断,但“杜老师”还是向《法制日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宣传内容,其中说明参加培训需要缴纳“实践费用”,有两种支付途径,学员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有支付途径之一是一次性支付17800元,另一种是工作之后支付19800元,即开始工作两个月内,分一年时间还清,工作前无需缴费,同时实践阶段能获得1500元生活补贴。不过,学习期间需承担每月300至450元的住费,其他开销需自己解决。
媒体报道费用开支巨大,一时难以筹措足额款项。据“杜老师”介绍,此笔款项属于专项就业信贷,既不需要提供任何形式的资产作为抵押,也不必寻找担保人,该笔费用将由国家认证的金融机构预先垫付。
记者透露1500元补助仅够支付三个月的住房费用便耗尽, “杜老师”指出:倘若实习期间仍存在经济窘境,可申请生活费信贷。记者探询贷款流程,学员需自行前往银行办理还是由企业协助申请? “杜老师”说明此事由软件园代为处理。
采访者询问申请信贷须准备何种文件,“杜老师”表示本人也不明白,似乎仅需出示个人身份证明件。
记者了解到,去银行贷款一般都需要贷款人本人前往。
接下来,“杜老师”让记者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上的照片发给他,他需要确认无误后,才会告知去办公场所的细节。
“洗脑”后推出贷款培训建议
过去一年,我在求职过程中碰上一个“培训贷”骗局,该机构冒用知名企业的名义,本质上是一家培训组织,安排专人单独进行说教,持续否定你的专业能力、否定你的职业打算,趁你意志消沉时又极力赞美他们的培训项目,推销他们的职业发展方案,诱使你报名参加他们声称特别定制的职业培训,当然还要支付高额的培训费用。如果提及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培训费用,对方便提议签订合同,约定工作后从薪酬中分期抵扣。”来自河南,当前在北京从事快递工作的周小泉透露,“现阶段从事快递是为了赚取更多收入,以便早日偿还欠款。这些人不择手段,专门针对经济拮据的毕业生,利用他们急于就业养家糊口的心态进行欺诈。”
据周小泉所述,培训企业不遗余力渗透高校环境,或借助问卷调研,或举办知识分享会,或以招募为名,用强硬言辞瓦解学生心理壁垒,使学生对自己的能力产生动摇,并借机推荐参与培训活动。在此期间,相关机构还会预先安排人员制造虚假好评,在社交论坛和知识问答区营造正面印象,以避免学生因网上搜索而产生疑虑。部分培训组织会在企业引人注目的地点张贴一些著名公司的标志,使应聘者及受训者产生某种联系,以此“塑造”机构的正面声誉。
学生打算参与学习项目却受经济条件限制而拿不定主意时,教育机构便主动提出借助信贷渠道来支付学习开销,又或者设置些不真实的优惠来引诱年轻人申请借款。十几个受骗的学生透露说,在借款期间,几乎全程由教育机构独立操作,不见信贷平台的工作人员露面,只需打个电话或者签个字就能办妥借款手续。各种不同的工作需求导致培训课程费用高低不一,学习费用大致在一万到两万之间,同时借款利息一般超过百分之十。
另外,有受骗的学子透露,假如中途想要脱离学习项目,就必须向教育机构支付原学费两成的"退出补偿",部分"退出补偿"的比例甚至达到了学习开销的四成。
有位大学生表示被欺骗,他说如果中途退出就要付“赔偿费”,他仔细盘算后发现,自己已经学了几乎一半,退出时付的“赔偿费”比总学费还高,退款时,学费是按天扣除,但必须加上5000元“赔偿费”,有些学员用公开公司信息来威胁才拿回钱,不过他们仍然要支付一笔“赔偿费”。但是,就算离开学习班,参与人依然每个月都要承担给借款单位支付款项的责任。
受骗者维权或困难重重
那么,受骗的学员是否可以起诉?
北京律师周云指出,学员同借贷公司的借款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学生须按期归还贷款;对于学生付给教学机构的费用,能够以违反约定为由提起诉讼,例如,部分教学机构不具备办学许可、许诺的就业薪资标准未实现等。
这种“培训贷”或许牵涉到合同欺诈情形。仅从民事层面而言,这属于常见的教育服务协议争议,学员若要追回已付的培训开销,要么终止协议,要么取消协议。依照合同法规,可取消的协议主要有四种类型:因重大认知偏差达成的协议,协议订立时明显不公平的协议,一方运用欺骗、威胁方式或趁对方困境,使对方非自愿签订的协议。合同终止主要包含事先商定终止和依法终止两种情形。周云向媒体人员表示,申请终止合同需关注若干方面,首先是缔约期间,培训服务供应商是否存在不实行为;其次是在合同订立时,培训服务供应商有无虚假宣传,导致重大认知偏差。
周云认为,申请确认合同无效的核心问题在于,是否具备培训教学的资质、是否持有办学许可证。然而,接受培训的人完全没有责任吗?并非如此。‘培训贷’主要针对的是刚毕业的学生,他们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成年,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如果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应当依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在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看来,此类维权困难重重。
实施消费贷款诈骗的手段,往往涉及借款人与商家及服务提供方相互勾结,利益均分,例如媒体报道过的所谓“医疗美容信贷”,或是商家误导申请者获取贷款,而申请者本人并不知情。“技能提升信贷”的操作步骤看似标准,申请者对此心知肚明,部分学子也确实修完了相关课程。那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如今所说的培训行业欺诈,关键在于招生环节的干预,导致许多本无意愿的人被迫参与培训,使他们产生受骗的感受,特别是在培训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这种感觉会愈发明显。
陷入“培训贷”维权困难的原因是什么?《法制日报》记者经过长时间调查发现,“培训贷”主要发生在IT行业培训方面,而不是其他行业。相关业内人士说明,IT“培训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在各个环节上都没有问题,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几乎没有可以起诉的地方,所以一旦贷款之后,就很难找到有效的维权途径。近来网络上传出多起骗取贷款的事件,主要原因是许多受害者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大学生即便面临资金困难,也无法获得贷款资格。他们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力都不满足借贷要求。因此,如果培训机构或借贷渠道向大学生提供贷款服务,这些机构渠道本身就存在不规范行为,不符合正常运营标准。江苏银行负责贷款事务的江雪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贷款并非可以随意申请的。个人方面,需要拥有稳固的经济支撑,并且具备偿还能力,当面临资金紧张的情况时,才可以思考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申请贷款,以此应对暂时的难题。因此,对于没有稳定经济收入、缺少风险应对能力的学生来说,除了助学贷款这类特殊贷款外,其他用于消费的贷款应当尽量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