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吉被“忽悠了”。
2018年,在“双11”这个时间点,他拿出949元去购买一个“福袋 ”。商家“柒牌公司”宣称其内部货品价格比2399元还要高。然而,实际福袋之中的大衣,在同时期于商铺内的售价是799元。一审法院经过认定得出结论,柒牌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价格欺诈,应当“退一赔三” 。
和田吉那样有所遭遇的消费者,之前并非少见。澎湃质量报告去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梳理近些年涉及“双11”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以及产品责任纠纷的136份公开文书,之后发现,以往“双11”期间,不少商家玩过“虚构原价”“先 涨后降”“低标 高结”的把戏。在此期间,商家常常凭借消费者难以发觉从而避开处罚,然而当被消费者发觉以后,商家的行径大多被法院判定为“欺诈”,被判令退还货款并且承担三倍货款的惩罚性赔偿金,也就是“退一赔三” 。
当中存在着常见的商品里面的“假冒伪劣”这一情况,除此之外,伴随免单、返现、优惠券抵价、发放赠品等促销玩法变得越发多样,与之相关的纠纷也就日益增多了。在一些判例这个范围情形里,有商家方的内部工作人员会把消费者订单这项信息去进行出售,不法分子在获取到该信息之后,于双11期间谎称自己是淘宝等网络客服人员这样的身份,营造出客户所购买的物品存在质量问题进而可以办理退款的骗局,以此来实施诈骗行为。

在2015年的那个“双11”来临之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各个网络零售企业发布了一份《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这份提醒书提醒各企业要防止出现“虚构原价”这种情况,以及虚假优惠折扣这种违法行为。
虚假的促销:“虚构原价”“先涨后降”
“双 11”进行促销时,商家常常打出宣传语,该宣传语是低于所谓“原价”的,以此将消费者吸引住,让消费者进行下单购买 。
依照规定,原价乃是指经营者于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这段时间在本交易场所达成交易并且具备交易票据的情形下的最低交易价格要是当前7日内不存在交易行为那么便会将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然而公开的判例表明部分商家在“双11”期间虚构原价进而打出促销价去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以此施行价格欺诈。2018年11月11日,田吉进行了购买行为,其花费949元,是在天猫商城上的柒牌官方旗舰店购买的相关物品,此物品是“(超值幸运福袋)柒牌男装福袋(款式随机)”,该福袋页面标注有“2399”元字样,销售方宣称福袋内部货品价格均高于2399元,然而实际福袋中的大衣,在同期商铺内的售价为799元。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得出这样的认定,柒牌公司存在诱导消费者跟自身展开交易的行为,此行为构成了价格欺诈,最终柒牌公司被判定要“退一赔三” 。
需留意的是,于这些存在“虚构原价”情况的判例当中,并非是全部消费者所提出的要求“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都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有被称作“中国职业打假第一人”的王海,在2016年与2017年期间,把多个有着“虚构原价”情况、开展“假促销”行为的商家告到了法庭。在这10个案例当中,多数法院对其“退一赔三”的诉请予以了支持,然而也有法院觉得,商家的行为并没有对王海造成欺骗以及诱导,于是驳回了其要求商家承担三倍货款的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请。
在2015年11月10日,王海于淘宝网上名为“思诺芙德旗舰店”的店铺花费399元买下一件称作“思诺芙德秋冬新款100%纯山羊绒衫”的衣物,在一天后的“双11”那天,该商家打出了“双11;五折”这样的宣传语,王海又以279元的价格购买了20件同款的衣服, 。
王海前一日花三百九十九元买了商品,“双11”当天商家把价格定为“五折”后以二百七十九元售卖出去,一审法院认定此行为构成了价格欺诈。于是,一审法院判决商家“退一赔三”。
第二审法院在进行审理之后得出这样的认定,商家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然而,当王海在第二天再度去购买相同产品的时候,对于价格的标示以及上一日该产品的价格是应当知晓的了,在此情形下,商家的标价行为很难对王海再次购买相同产品的行为起到欺骗以及诱导的作用,所以,驳回了王海提出的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事实上,在2015年“双11”来临之前,国家发改委曾向各个网络零售企业发出“喊话”,以此提醒其要防范出现“虚构原价”以及“虚假优惠折扣”这类违法行为。在2016年,中消协发布了“双11”网络购物价格调查报告,同时,在2017nian也发布了该报告,这两年是连续发布的。报告显示,在“双11”期间,先进行涨价随后再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这些情况是比较突出显现的。
在今年10月底的时候,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四部门下发了“网剑行动”方案,针对那难以根治的“牛皮癣”态势,明确表示要严厉打击网上出现的哄抬价格以及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此行动是在10月至12月联合开展的,其中还涵盖了“双11”的购物周期。
与此同时,阿里巴巴宣称,会强化对“双11”商品价格的监测强度,一旦察觉到违规行径,便会施行严厉举措,京东也如此表明,苏宁易购同样作出了这样的表示 。
在阿里巴巴向澎湃新闻出示的“2020年天猫双11招商规则”之内提到,活动商品在活动预热期的销售价格,和该商品在9月28日00:00:00至10月28日23:59:59期间于天猫或天猫国际平台展示的销售价格的平均值相比较,上下浮动不可以超过10%,不然系统有可能会判定商家故意提前涨价,天猫会把此情形列入不诚信行为管控范围,还会采取警告、降级、清退等管控措施。
京东方面朝着澎湃新闻表明,针对因提价促销、先涨后降这般行为致使消费者对商家的促销行为生出质疑,并且数据证实该商品价格确实存有异常变动的状况,平台会对商家以及商品开展警告、扣分、下架、清退等处置。苏宁易购方面同样朝着澎湃新闻表明,正常流通商品在短期内不会出现成本的大幅变动,苏宁易购联合参与双11大促的商家严格把控商品售价,且全程监督,一旦发觉违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置。
商家自行改中奖规则引纠纷
在“双11”,各类抽奖层出不穷,中奖资格纠纷也日趋增多。
2016年11月16日,有多名消费者向媒体进行投诉,宣称“Olay(玉兰油)”天猫旗舰店私自将双11活动规则予以篡改,所公布的“中奖”名单存在涉嫌造假的情况。之后Olay(玉兰油)作出解释,表明已在Olay官方旗舰店发布了活动机制说明以及致歉信,还公布了补发赠品名单。
记者梳理相关案例,从中发现,因商家单方去制定优惠活动细则,进而确定最终中奖名单,致使部分消费者会对名单真实性产生质疑,由此引发纠纷。在公开的判例里头,纠纷起因涵盖商家质疑消费者使用“秒杀”软件作弊,以此修改免单条件,还包括商家未公布获奖名单,而消费者觉得自己理应中奖等 。
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一时一分三十二秒这个时刻,周艺完成了对两台风暖浴霸尾款进行支付该行为。在此情况之前,商家曾对外宣称,即在“双11”之前办理支付一百元定金事宜,处于“双11”活动开始之后,最先使得尾款支付事宜成功达成并且位列前一千名的情形下,便能够享有八百八十八元的那种到手后价格。
此后,商家一直都没有公布中奖名单,客服后来告诉周艺,他不在名单里面,要是在名单里面的话,会有专门的人员在订单上做备注。周艺觉得对方的行为牵涉到欺诈,就把对方告到法庭上去了。
关于“商家未按周艺要求公布前1000人名单,是否可认定此前的宣传为欺诈行为”这一争议焦点,一审法院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商家明确告知周艺,其不在中奖名单内,并且商家并没有宣传会公布1000名用户名单,反而采取的是订单备注及各自返款的形式,所以不能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最终驳回了周艺“退一赔三”的诉请。
在另外一起,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案件当中,商家被法院判定,要赔偿支付给消费者,购买一台“IphoneX”的钱款,也就是8388元。
此案件里头,赵晶把一件商品放进了购物车,之后在2017年11月11日0点0分0秒达成了付款。过了几天,赵晶向商家的客服人员问询“是不是依照付款时间的呀”,当被告知的那方客服人员对此给出了肯定的答复。然而商家最终公布出来的前100名中奖名单里,赵晶却没在那个名单之中,商家又改变说法声称“得是当天拍下并且付款才行”。
一审法院进行审理后得出这样的看法,商家于活动网页向消费者讲明了具体活动细则,对于付款时间对能不能中奖有没有影响这一问题,赵晶在活动举办之后、中奖名单公布以前和商家工作人员对活动规则予以确认,对方告知原告是依照付款时间来确定是否中奖,这和商家之前公布的活动细则并不一样。依据商家公布的中奖名单所依照的付款时间,赵晶的支付时间处于商家公布的中奖时间范围内,所以判定赵晶具有中奖资格,有权利获取涉案奖品。
在这些纠纷案件当中,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有商家表示,消费者是通过团伙作案的方式,运用“秒杀”软件取得了中奖资格,进而拒绝进行免单 。
在2015年11月8日的时候,杨声于天猫商城的一家数码专营店,为一台电脑主机支付了99元定金,商家所制定的“双11”免单活动规则表明,在11月11日当天,每时11分11秒付尾款就能享受免单优惠,且每个ID仅限参与一次。
杨声在11月11日2时11分11秒,完成了尾款支付。第二天,商家增添了“双11”预售活动的详细解释,规则变成享受免单优惠的名额只限定为每个时段11分11秒整“前两名”支付尾款的顾客,杨声不在中奖名单里。
商家辩解称,在“双11”那一天,存在600多个人员于整点十一分十一秒达成支付成功,然而总计仅仅售卖出去1000多台,“此处在概率学方面不具备科学性”。公司当开展促销活动之际,发觉有团伙事先谋划利用能操控交易时间的恶意点击软件,针对网站予以攻击,为了避免即将出现的巨额损失的降临,他们增添交易规则,设置了名额限制,并且在网站首页显眼的位置予以推出展示,加之在宝贝详情页面也进行了互联操作。
商家觉得,杨声去注册并且控制了大量的账号,这种行为存在恶意。与此同时,他与那些同机账号达成的多笔交易订单呈现异常状态,完全没办法通过人工来进行操作。天猫公司则认定,该笔涉及案件的订单是借助秒杀软件下单从而完成的,是利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免单资格的, 。
法院在进行审理这个事情的时候,考虑到商家没办法提出有效的证据,来表明消费者是通过不正当的行事方式获取到中奖资格的,所以做出判决,要求商家把消费者所支付的货款退还给消费者。然而与此同时又认定,商家仅只是属于违约这种行为,并不构成“欺诈”这种情形,为此驳回了消费者提出的要求商家承担三倍价款赔偿的诉讼请求。

在今年10月底之时,于相关领域发挥管理职能的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十四部门共同进行一项动作,那就是下发了一份通知,这份通知是关于印发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鬼“贩卖”的用户信息被用于诈骗
“您好,我身为客服,您先前购买的商品存有质量问题,我们会针对您开展退款赔付……”,“您好,我是某化妆品店客服……”,每年“双11”前后皆是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阶段,各地公安部门都会发布“反诈”预警。
当记者对近年跟“双11”相关的个人信息泄漏以及诈骗判例予以梳理时发现,在频繁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背后,存在商家内部人员把客户信息非法售卖出去的情况,犯罪分子在获取这些信息之后,于“双11”期间开展诈骗活动。
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透露,包某在杭州默琳服装有限公司销售部担任客服,为了谋取利益,他多次借助他人所提供的计算机手段,去协助他人经由网络非法获取杭州默琳服装有限公司的淘宝店铺客户信息,最终获利7500元。
公司当中的负责人郑某声称,他们借助淘宝安全部门展开查询操作,总计有26000多条的客户信息被非法进行了下载,针对向其公司反映曾经遇到被诈骗情况的那些客户按数量进行统计,有50至60人,经过初步的统计,被骗的金额是178300元。
换一场景下,苏前凭借于晋江市智立信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担当网店订单审单员之便,私自导出该公司于淘宝、天猫、京东三处网店的订单信息,且把涵盖客户姓名、住址、还有手机号码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65495条交付给他人售卖,借此从中非法获取利益26527元。
被“卖”信息后,有诸多在前述公司网店下过订单嘅买家致电称收到通知嘞退款噉般骗嘅信息,骗信息内呈现下单嘅状况以及收货人嘅姓名、地址、电话等一整系列完整齐全嘅内容,绝大多数呀的客户依照供应给出徕嘅链接开展操作,最终造成自己受嘞骗。
被“内鬼”倒卖的这些信息,最终要经过隐秘地网络交易这一过程,流转至犯罪分子手中情形下,被投入那用于实施诈骗活动举措里。
又有一则判决书被披露了,自2018年8月开始,谢某旺跟其他人一块儿,借助手机及电脑等网络技术手段,假称自己是淘宝等网络客服人员,弄出客户购买的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就能办理退款的骗局,施行远程、非接触式诈骗,在骗得被害人相关支付工具的账号、密码后,进而诈骗他人钱财。直到案发的时候,谢某旺等人总共打了877个诈骗电话,还以4元一条的价钱非法向别人购买了936条淘宝订单信息用来实施诈骗。
其中一名受害者是陈津,他回忆道,在2018年12月28日,他接到一个电话,电话称其“双11”购买的物品需要进行召回,之后对方发送了一条包含网站链接的信息,他在该链接上面填写了身份证号以及工行卡号,并且对方还要求他将银行短信验证码也填写上去。
此后,对方再度添加了他的微信,发送了一个二维码,声称先前向建行卡汇款数额过多,要求把多余的钱退还回去。陈津进行查看,的确多了12000元,没有过多思索之便经由扫描对方所提供的二维码,把钱转予对方。在和对方通话的进程中,多个银行给陈津发送短信,等通话结束时,陈津的银行卡有多笔钱被转出去了。
经海峡都市报于今年11月3日报道,反映情况的是福建福州市民王女士,她称自己在淘宝上买了一款母婴产品,由中通快递负责送货。3日中午时分,有自称是中通快递客服的人员联系王女士,告知其包裹丢失,还表示能给到双倍赔偿,不过要买家做相应操作予以理赔,王女士险些遭遇诈骗。
本处田吉、周艺、赵晶、杨声、陈津皆具化名,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隐私,是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