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系统扩容已经完成,该系统公司制定了诸多规章制度。各方最为关心的焦点是新市场的股票交易机制,在三种交易模式里,做市交易模式特别受到券商主办机构的重视,这些机构正积极拓展新的业务机会。
2013年12月30日,响应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要求,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依照更新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配套拟定并公布了十四项业务规章。其中,新制定八项业务规章,修改了六项业务规章。具体规范了做市商机制。
12月30日公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简称为《股票转让规则》,其中规定,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可以用做市转让的方法,或者协议转让的方式,抑或是竞价转让的形式来完成交易。
牵动券商布局新业务
新三板在市场交易机制上,采取的是典型竞争性做市模式,股票实施做市交易,至少需要两家做市商愿意提供报价服务;做市商需持续在全国股份转让平台报出买入价和卖出价,且必须按其报出的价格完成与投资人的交易;这种交易模式下,参与者之间无法直接达成交易,只能与做市商进行买卖操作。公司在与做市商之间做出决策时,基本依照市场规则行事。做市商最初持有的股票份额,能够借助股东在股票上市前进行转让、通过发行股票以及利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购入等途径获得。
本周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谢庚表明,现阶段正全力推进交易支持平台的建设工作,预计在2014年5月份完成挂牌股票的协议转让平台启用,并在8月份实现做市商转让平台的启用。
东吴证券场外市场总部副行政长官方苏近期向《证券日报》报业人员讲述,待做市商交易机制正式实施,他们所推荐的上市企业最好选用做市交易模式,并且东吴证券会筹措足够的经济支持来应对做市商交易,方苏对报业人员表明。
由于资金周转不畅,新三板启用了更有利于增强交易活跃度的老式竞争性做市机制,具体是多家做市商为单个上市企业服务,这些做市商不断向市场报出买入和卖出价格,同时承诺在报价范围内完成交易承诺。
据消息人士透露,现阶段做市机制配套的各类技术设施正在加紧部署,后续将依据业务与技术筹备的进展迅速实施。全国股转机构已通知证券公司处理做市报价相关的技术事宜。
齐鲁证券的高管罗国举近期向《证券日报》的采访人员表达了相关信息,他指出公司计划组建一个由八名成员构成的做市业务团队,并且为启动阶段准备了壹亿元作为运作资本,用以促进做市交易活动。
券商普遍较早介入挂牌企业
据知情人士透露,新三板采用主办券商机制,此类券商在公司上市期间必须承担持续监督责任,具体涵盖五个环节:首先,要引导并督促上市公司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对相关披露材料进行预先把关;其次,要协助上市公司健全管理架构,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再次,需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等关键信息责任人开展业务培训;另外,要实地核查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状况及公司治理情况;最后,一旦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违规操作,须立即向全国股转公司汇报,根据情形发布风险提示声明。
券商对挂牌企业实施长期监管,首先能够促进市场培育作用,协助企业迅速适应资本运作环境,为其后续成长打下根基;其次,券商通过这种监管方式,能优先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市场定价、并购整合等资本层面的服务,构建起权责利平衡的市场化驱动与制约体系,激励券商推荐具备发展前景的企业上市,与企业共同进步。
事实上,很多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在股份制改革时期就与证券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现阶段,新三板业务为证券公司创造三种直接收益,涵盖上市服务费、持续监督费用以及证券发行佣金。尽管当前新三板业务对证券公司而言利润空间有限,但业界普遍认为,鉴于其未来广阔的增长前景,证券公司仍需从长远角度审视新三板市场。
券商利润新增长点
近些年,证券公司的营收构成里,老业务的收益份额逐年减少,众多新业务变成证券公司新的盈利来源,融资融券、股份质押、资产经营、直接投资等新业务给证券公司利润带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多为创新型、创业型及成长型中小微公司,股权分布高度集中,股东数量最少的仅有两名,与交易所市场相比,其股权更为集中,交易活跃度相对较低。
有经验的投资银行从业者表示,做市商机制的实施,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次探索性举措,会显著增强新三板的交易活跃度,此外,也将为负责券商开辟新的盈利空间。
程晓明是西部证券场外市场部的负责人,他分析,新三板规模会持续扩大,做市商交易机制将要推行,因此新三板业务,很可能会成为主办券商增加收入的一个关键渠道。
国泰君安分析,若说,交易所市场能实现十年增长十倍,那么新三板的成长预期或可达到三年增长十倍。未来三年,在新三板完成上市的企业数量有望超过五千家。伴随在新三板上市公司的急剧增加,证券公司的业务前景也日渐广阔。
国泰君安证券高管阴秀生表示,投资银行业务领域,新三板将提供更多发展契机。首先,它改变了投行业务以往的服务对象范围,原先主要服务那些规模大、模式稳定、行业地位高的公司;现在,投行业务将把具有创新力、创业精神和成长潜力的中小微企业也包含在内。其次,它拓展了投行业务的服务方式。新三板为投行业务提供的不仅仅是上市安排,往后还将涵盖上市转板、产业整合、股份增资、债务融资、优等股份等多方面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相关人士表示,2013年该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将近两百场不同形式的培训、辅导和交流活动。市场反应热烈,已有两千多家企业加入,几乎囊括了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这一情况将为证券公司创造做市业务的机会。
防风险设定最低库存股
据记者了解,许多计划上市的公司以及已经上市的企业负责人,对于三种交易模式的选择不够清晰,需要证券公司来引导这些企业做出决定。
官方人士说明,市场交易状况决定制度设计,企业数量与参与者构成等要素决定了股份流转不会像主板那样活跃。不过,适度的市场活跃度是交易场所实现资源调配和风险控制作用的基础条件,新三板的计划是借助合理的制度措施,提升市场活跃程度,强化市场价值评估和资源分配的作用。首先,要解除对挂牌企业股份出售的诸多约束,让更多股票能够自由流通;其次,要减少每次买卖的最低委托股数,把最小的买卖额度定为1000股;第三,要拓展交易途径,包含协议转让、做市商和公开竞价这三种模式,以便适应不同挂牌股票的流动性需求。
要留意的是,为了预防风险,全国股转系统的机构会对做市商的报价操作、库存股管理活动实施即时监视和持续管理,同时会对可能发生的违规报价、联手报价、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情况进行特别审查。
《股票交易准则》清楚说明要受理经营机构的定价委托,以及市场制造者的报价委托,另外要求市场制造者每次报出交易行情时,必须附带报出买入价与卖出价,并且两者之间的价差不能超过五个百分点。通过做市转让方式挂牌的股票,初始做市商需持有不低于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二者取其低,并且每家做市商持有的数量不能少于10万股。
另外,《股票交易准则》明确指出,机构之间进行股份转让时,最终交易金额需落在该股当天最大成交价和最小成交价范围之内;若当天没有发生交易,那么交易价格不能超过昨日收盘价的百分之十一,同时也不得低于昨日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