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召旭
四日午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信息通气会,通报了2023年该省各类市场主体运行状况。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处长高青松表示,去年岁末,全国人大出台了新修订的《公司法》,该法着重改进了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度,规定所有股东认缴的资本金须在公司成立后五年内缴清;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必须一次性全部到位。
自2013年《公司法》修订,国家开始全面推行注册资本的认缴登记方式后,成功处理了原先实缴登记制度中存在的市场进入资本门槛过高、注册资金闲置、虚假验资等关键难题。注册资本认缴登记方式减轻了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束缚,提升了股东资本的使用效益,减少了资本登记过程中的交易费用,在公司治理现代化、改善商业环境等方面产生了显著的正面效果。
实践中还出现了胡乱认缴、极高认缴额、期限过长等显著弊端。这些弊端,一方面削弱了注册资本体现公司财力信誉的功能,干扰了市场交易信用价值的评估;另一方面在法律制度上降低了股东出资的法律责任,实际上影响了投资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增加了产生债权股权争议的可能性。新《公司法》改进认缴制,既遵循传统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维持认缴制的同时,加强了股东出资时间的规则约束,这将有力维护交易稳定,有效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为了防止新成立企业与已有企业之间在注册资本相关法律制度上产生差异,增强法律执行的规范性,并且尽量减少对正常运作的既有企业造成干扰,最新《公司法》为既有企业安排了特定时间的缓冲阶段,通过分门别类、逐步推进的方式,将既有企业的出资时间安排调整到符合新标准的要求范围内。对于在最新《公司法》生效之前,存在认缴资本数额或缴纳时限明显不合理的公司,相关登记管理机构有权依据法规,责令其修正至适当水平。
为了提升市场主体积极性并维护交易稳定,新《公司法》将强制披露实缴资本信息,以此规范企业承诺出资活动,构建守信的市场氛围,股份有限公司须借助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承诺的资本数额、投入形式以及到位时限。公司现时需承担更严格的资讯披露责任,若未依规公开认缴资本相关数据,或隐瞒实情、伪造资料,监管机构将要求其纠正,同时会对企业及负责人等实施惩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