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加食品(002650,股吧)发布公告,称自己收到了湖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多种情况,包括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状况,未依照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的交易情形,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基于此,湖南证监局对加加食品予以警告,还处以总计40万元的罚款,与此同时,对于加加食品的控股股东湖南卓越越给予警告,同样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刘永交,当时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彭杰,当时担任监事的王彦武、杨子江、段维嵬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总计39万元的罚款。
控股股东占用非经营性资金5400万元
2018年2月9日,因迫于外部债务压力,加加食品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杨振指示加加食品财务人员,将加加食品2400万元转给其指定的自然人刘某渝。2018年2月11日,同样因迫于外部债务压力,杨振指示加加食品财务人员,将3000万元转给加加食品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控制的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段维嵬代杨振签字审批同意付款。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刘永交知悉上述资金转账事项。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彭杰知悉上述资金转账事项。公司时任监事王彦武知悉上述资金转账事项。
上述存在两笔转账,其金额加起来总计是5400万元,此金额占据公司2017年年报经过审计后的净资产的2.62%,并且这两笔转账没有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也没有经过监事会审议以及经理办公会审议,在该事项发生的时候,并没有通过临时公告来及时地进行披露。
控股股东开具超7亿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2017年3月7日开始,到2018年1月30日为止,为了能向外部保理等机构融资,并帮助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提供质押。杨振指使加加食品的财务人员,去收集公司出纳保管的银行U盾,另外还收集对应的密码。并且也要搜集公司财务副总监保管的复核U盾以及该U盾相应密码。将收集到的这些东西交给湖南卓越财务总监蔡某珍,是蔡某珍指使湖南卓越会计周某铭,使用的则是加加食品的银行U盾以及所对应的密码。通过网上银行向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也就是以下简称的“宁夏可可美”,还有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即以下简称的“宁夏玉蜜淀粉”。这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合计金额是69,880万元。向杨振指定的深圳市农耕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也就是以下简称的“农耕世纪”,开具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元。公司时任副董事长杨子江知悉其中情况,还参与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向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淀粉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合计69,880万元,当中3,000万元汇票被宁夏可可美转回加加食品,没被实际利用;另有66,880万元汇票,是杨振指使蔡某珍让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淀粉财务人员向外部保理等机构进行背书贴现,或者用于湖南卓越对外借款作质押,在这里面,63,880万元汇票被贴现,贴现金额总计59,741.22万元,最终都被湖南卓越或杨振用了,剩余3000万元汇票则被用于为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来提供质押,。
把被用于湖南卓越向农耕世纪借款2,000万元提供质押的,上述向农耕世纪开具的2,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合计开具 71,88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呈现的,其占公司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4.91%,该事项不曾经过加加食品董事会审议,也未经过监事会审议,另外还未经过经理办公会审议 ,并且不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在事项发生之时,全都没有按照规定去予以披露 。
控股股东杨振违规担保2.95亿元
2017年11月,杨振使用加加食品的公章,是以加加食品的名义,为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提供了担保,合计金额是29,50万元,占公司2017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的14.33%,此情况未经加加食品董事会审议,未经监事会审议,也未经经理办公会审议,在事项发生的时候,未通过临时公告予以及時披露。
鉴于此情况,湖南证监局作出决定,加加食品会得到警告,同时要被处以 40 万元的罚款;湖南卓越会被给予警告,并且要被处以 40 万元罚钱这么多;杨振要受到警告,且要被处以 20 万元罚去,这里面作为跟加加食品连接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罚 10 万,作为和湖南卓越关联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要罚 10 万元用于相关处分的款项;杨子江、段维嵬会受到警告,并且分别要被处以 5 万元用于处罚的金额;刘永交、彭杰、王彦武会受到警告,并且分别要被处以 3 万元作为处罚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