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医药产业传递出信号,这种信号空前强烈且合规,进而引发资本市场震动。
有市场数据表明,在截至8月1日收盘之时,医疗保健指数跌幅展示为0.76% ,当中仿制药板块跌幅是1.59% 、中药精选板块跌幅为1.73% 、生物科技板块跌幅为1.04% ,而在个股方面 ,诺泰生物 、济川药业 、九芝堂等跌幅全都超过5% 。就在前一个交易日 ,恒瑞医药 、首药控股 、九典制药 、万泰生物等上市公司 ,其股价纷纷处于大跌状态 。
消息面上,上周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对此给予配合,旨在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此前,依据国家卫健委7月21日所发布内容,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10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一项工作,该项工作为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中央纪委进行动员,十个部门展开联动,这传达出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上,中央持有“零容忍”的态度。
近些日子,广东的医疗机构发布通知,广西的医疗机构发布通知,浙江等地的医疗机构也相继发布通知,这些通知加强了医疗反腐自查的力度,把医生为企业展台讲课列为违规行为,还要求全院医务人员主动清退2018年以来所收受的讲课费,清退2018年以来所收受的培训费,清退2018年以来所收受的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
行业观点觉得,医学推广是不容易躲开的合规难题,医疗反腐,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都有大举措。这传达出强烈讯号,国家在合规检查方面是十分严格的,药企在开展学术推广活动期间要格外留意合规 risk 点,不然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商业贿赂从而遭受严厉惩处。
医疗反腐升级 合规“红线”不可逾越
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国家医保局等14部门印发《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并且全面部署今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作。
这里明确指出要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里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在于,在医药产品销售进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和其有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会以各种各样的名义或者形式来实施“带金销售”,还会出现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类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
即便我国始终打击医疗商业贿赂可是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总有一些医药企业通过假借学术会议的方式通过假借科研协作的方式通过假借学术支持的方式通过假借捐赠资助的方式给医疗贿赂行为披上“合法外衣”进而对医院相关领导进行利益输送。
然而,相较于以往年份而言,今年所掀起的医药反腐风暴,其力度、速度以及深度均是从来未曾有过的。自今年起始,在医药行业当中,时常会传来因“科室会”所涉讲课费而遭受调查、被予以处罚的事件,另外,也存在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内部清查工作,并且要求将支付给专家的讲课费予以退还的情况。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这家广西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发布了《深入开展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院医务人员,主动清退2018年至2023年5月以来所收受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清退工作从2023年7月17日开始,至2023年7月31日结束。
该方案表明,要是存在主动说明状况、讲清楚问题的情形,那么就会把违纪的款项和物品上交至纪检监察室,或者按照要求上缴到广西清廉账户,并且要把清退凭证报送至纪检监察室进行报备,根据有关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倘若有问题但是拒不交代的,将会从严进行查处。
不久前,山西省一座地级市内的人民医院,同样公布了名为《关于规范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交流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该通知要求各个科室,把在今年1月至7月期间,参与线上、线下学术交流活动的情况,也就是取酬讲课的情形,填写到表格之中,在科室主任签字之后,再进行上报,而填写的内容需要涵盖参与的会议组织方、交流题目、是线上还是线下、授课的时数,以及讲课费所获取的金额等方面的情况。
先将医生不合理收入进行清退,各大医院接着纷纷发出禁令,明确规定不接待未备案的医药代表。
今年4月,广西省崇左市人民医院,发布了这样一则公告,名为《关于医药代表拜访医务人员的公告》,此公告对医药代表的接待时间,做了明确规定,对其接待地点,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还对医药代表的管理,给出了明确规定。
崇左市人民医院于重点区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监控录像保留90天,接待部门应按“三定三有”要求作接待,也就是“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发现且核实有违规行为的医药代表,若首次违反,会停止采购及使用该医药代表代理的医药产品3个月,若再次违反,会将该医药代表及其企业列入医院黑名单,禁止其5年内在医院开展业务活动。
此前,江苏省邳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公立医院完善药房管理关键岗位轮岗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公立医院完善财务关键岗位轮岗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公立医院完善采购管理关键岗位轮岗监督制约机制,对医药代表实行审查备案登记制度,医药代表签订廉洁购销协议,利用大数据建立处方抽查机制,以此避免高价药品滥购滥用。
因有关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开展反腐行动,产生了影响,出现已有药企要求医药代表暂且不要前往医院去拜访客户,转变为进行院外拜访,或是家访,又或是宴请,甚至是线上拜访等情况 。
7月31日,网络流传一则“特急”会议通知,通知内容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召开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会议召开时间是7月31日下午。
据悉,在浙江省范围之内,当前浙一、浙二内部已然着手展开自查,并且查得形势极为严峻,已然对几个厂家进行了约谈。
从中央开始,一直到地方,针对医药购销行为的监管手段正逐步落实,而且趋向严格。有业内人士发出提醒,从近些年国家的各项举措去看,反腐纠风工作或许会常态化、制度化,伴随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的制度约束日益增多,合规要求愈发高,医药企业要做好自我检查,做好合规会成为企业管理的关键。
拥抱合规推广 严禁变味“讲课费”
医药企业给虚假的“科室会”给付“讲课费”为灰色利益输送的普遍方式,这些开支,于医药公司账目里归类为“销售费用” 。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今年2月的时候,深交所发布了一份报告,这份报告是关于深市医药公司商业贿赂相关问题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直接将部分企业罗列出来,这些企业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并且宣传推广费用占销售费用的比例也较高,报告还指出,部分公司的销售费用几乎全部都是宣传推广费用。
讲课费和商业贿赂不是等同情况,我国有着医疗反腐的强力举措,打击的是那种变了味道的讲课费,关于收受讲课费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受贿,要依据权钱交易这个本质特征来进行探讨。
国家卫健委明确提出要求,要严厉打击哪些行为呢,是以“捐赠”名义非法输送利益的行为,以学术活动名义非法输送利益的行为,以举办会议名义非法输送利益的行为,以参加会议名义非法输送利益的行为,以及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的行为 。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被禁止,药品生产企业被禁止,药品经营企业被禁止,医疗机构被禁止,在药品购销里给予回扣,收受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和收受其他不正当利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药品生产企业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药品经营企业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医师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药师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营业执照,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吊销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处在强监管以及严监管这个新常态情形下,企业要合规进行经营,还要使产品对其进行合规推广,这成为了医药行业去拓展市场的重要议题。
去年,新版《RDPAC行业行为准则》发布,特别提出,在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医学互动交流活动中,用于招待的支出按当地标准应当是中等适度的,用于招待的支出按当地标准应当是合理的,具体为每人每餐不超过人民币300元。
《RDPAC行业行为准则》提出要求,各会员公司要制定对每个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支付的服务费上限,像向每个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支付的年度讲课费次数上限、金额上限,和公司服务次数的年度上限等,会员公司应考虑采取适当举措,防止任何人不合理、不必要地重复参与多次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讲者项目。
业中之人表明,因医疗卫生体系变革不停地深入,于零差率、两票制、医药代表备案制度、国家集中采购、医保支付形式变革、医疗服务价格调节等政策的共同作用下,药品企业不符合规定的空间会变得愈发狭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