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会计在问小规模纳税人的事情:
“第二季度冲销了第一季度的部分发票,导致第一季度实际销售额跌破了三十万元,是否可以不再享受免税待遇呢?”
本季度进行红冲操作频繁,填写表格时,若输入负数销售额,系统是否会因此受阻?
税务强制填报,发票限额立刻归零了,数据不符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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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必答君以4个实际案例搭配具体操作流程,系统性地为大家讲解小规模纳税人税务申报的相关事宜。
一、先说政策
依据2025年新规,若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则无需缴纳增值税,不过要留意:
开具专用发票的部分不享有减免税优惠:即便整体销售总额不超过三十万元,这部分专票开具金额依然要按照百分之一或者百分之三的比例缴纳税费。
红冲跨期操作要小心:红冲单据会波及对应期间的营业额,但跨期红冲时,“先前已交税款无法退还”。
负数销售额登记规范:当期发生冲销行为造成销售金额为负值,应依据真实数额进行登记,不过系统或许会出现错误信息提示。
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若季度内某月销售额超出十万元,但整个季度销售额未达三十万元,则可依照规定获得免税优惠。
二、4种典型场景实操解析
案例1:跨季红冲能否免税?
情景:
第一季度开具发票金额达三十四万元,且已上缴相关税费,第二季度发生十万元冲红,公司意在将这笔冲红的款项用于抵扣首季度的销售总额,使其变为二十四万元,并为此提出免税申请。
税局答复:
不可以,红冲的钱数只关系到红冲那个时间(第二季度),不能用来修改之前的申报情况。第一季度交的税不能拿回来,第二季度可以抵消卖东西的收入(如果第二季度总卖的东西的钱不超过三十万那就不用交税)。
案例2:当季红冲省税是否可行?
情景:
本季度开具发票二十四万元,适用免税政策,下季度开具发票三十九万元,并开具了红色发票,对上季度红色发票金额十万元进行冲销,公司试图将冲销的十万元从下季度销售额中扣除,即三十九万元减去十万元等于二十九万元,以此继续享受免税待遇。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回复:
红冲的销售额是红冲当月的销售业绩体现,具体计算方式为当月正数销售金额减去负数销售金额后的结果,以此判定当月是否达标,从而获得免税优惠。
也就是说:
第二季度实际报出三十九万元减去十万元等于二十九万元销售额,如果开具了普票,那么可以免税
案例3:红冲导致季度销售额为负数
情景:
第一季度完成开票总计34万元,并且已经缴纳了相应税款,第二季度没有开票业务,但是开具了红字发票,这张红字发票涉及金额为10万元,导致当季销售额减少10万元。
销售额为负数的话怎么填列呢?
填报规则:
1. 增值税申报主表“销售额”栏填-10万;
2. 附加税按0元申报(因增值税为0);
但是电子税务系统会因此显示申报数据不符的警告提示,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无需过分担忧。
案例4:专票红冲后,可以免税吗?
情景:
第一季度开具票据总额达五十万元,其中包含十万元专用票据,该部分税款已缴纳,第二季度开具普通票据金额为三十二万元,并开具了红色票据,随后对五万元专用票据进行了冲销,因此第二季度实际销售额为三十二万元减去五万元,等于二十七万元。
这种情况下,能享受免税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