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培训机构破产倒闭甚至卷款而逃的新闻频现
一些预先付了培训费用的人可能面临退费无门的局面
其实在去年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法院
就受理了一批因培训机构破产倒闭
而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最终法院是怎么判的?我们一起来看看
二零二零年四月到六月期间,湖里法院接手了多起学员针对厦门环球西语(先前名为厦门韦博英语)相关机构的教育服务合同争议案件,总计达137宗,其中大多数学员要求终止服务协议,索回未参与学习阶段的费用,并要求支付相关利息,同时追究培训点负责人刘某军的连带义务。
案例一
2018年10月,阿琳同厦门韦博英语——后来改名为“厦门环球西语教育”——的湖里教学点签署了《学员入学协议书》和《学员登记簿》,双方商定教育费用为37000元,教育时段从2018年10月30日持续到2020年10月30日,接着阿琳先交付了3500元,再经由信贷渠道偿付了33000元,各项支出合计达到了36500元。阿琳签约之后,在湖里培训中心接受培训,2020年3月9日,湖里培训中心公开发布通知,宣布厦门校区所有业务及教学活动暂停。
阿琳觉得,她还有课程没上完,湖里的培训中心已经不开了,这样合同的目的就达不到了,对方这就违反了最根本的约定,于是她把事情告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确认,阿琳已支付培训费用三万六千五百元,由于湖里培训中心已经关闭且至今仍未开课,说明湖里培训中心不再履行合同的主要责任,阿琳请求解除与湖里培训中心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合同一旦终止,未完成的义务即刻停止执行;已经完成的,依据实际履行状况和协议类型,相关方有权寻求状态复原,实施替代性纠正,同时能够索取经济补偿。阿琳认为学习进度达到三分之一,但湖里培训基地没有拿出材料说明已经安排了后续课程,法庭根据规定,同意湖里培训基地退还未授课部分应缴的培训费24455元,这个数额是三万六千五百元乘以百分之六十七的结果。
案例二
二零一七年七月,阿梁同厦门韦博英语——后来改名为“厦门环球西语教育”——的湖里教学点签署了《学员入学协议书》与《学员信息记录表》,双方商定教育费用为叁万伍仟元整,学习时段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持续到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阿梁先转了4000元做首付款,又跟贷款公司签了个31000元的分期合同,还按时交了培训费。不过阿梁一直没开始上课,课程顾问答应过,只要不开课就能转课或者留着。培训中心原本计划在2020年2月10日重新开始授课,不过由于疫情的影响,上课时间被推迟了,但直到2020年3月10日,教学活动仍然没有恢复正常,相关人员表示培训中心已经停办,而且没有退还给阿梁的培训费用。
阿梁觉得,湖里培训中心不退学费的做法已经属于重大违背承诺,合同上的目标无法达成,于是他依据法律提起了诉讼。
法院审理后查明,合同条款明确指出,学员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内修毕课程,机构可给予一次付费续期机会,但学员需在期限届满前完成延期申请表填写并递交,经机构批准方可续期,阿梁的学习阶段已于2019年3月21日终结,其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续期请求,因此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关系自然终止,原先签订的入学合同与注册登记表无需再行裁决解除。
另外合同里说明如果学员因为自己不去学校上课或者没去学习等原因,没在规定时间里学完课,那责任要自己承担,学校不负责,如果学员自己决定不学,没学完的钱不退,算违约金,从阿梁发给课程顾问的微信聊天记录能看出,阿梁一直因为私人原因没去上课,并且已经和课程顾问确认过,按合同不能退钱,还打算把课程转给别人。因此,阿梁目前主张退还所有学习费用,并且要求补偿资金增值部分,这种主张既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本法庭不予认可。
已审理的多起案件陆续有了结果,其中少数仍在申诉过程中,大部分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尽管有些案件例如本文第一例,法院判决支持了终止协议和退还费用的请求,然而对方现已消失无踪,实际执行起来相当困难。至于像本文第二例的情形,协议在教育培训机构正常运作期间便已过期且未办理续期手续,原告由于个人原因未在协议有效期内参与课程,其要求解除协议和退还费用的主张均未被接受。
针对此案,为维护自身正当权利,法官提出,在参与教学指导过程中,首先需确保教学机构签署标准化的书面文件,签约时核实签约方身份,全面掌握文件条款,诸如合作时长、退费规则、责任约定等细节,另外对预付的教学开支,应索要正式的票据凭证或收款凭证。另需注意,须妥善保存契约与付款单据的原始文件,一旦机构未能履行承诺等情形发生,便可通过法律途径等手段迅速且有力地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厦门市湖里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