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支机构,如何进行汇总纳税信息备案?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和风险提示来啦!
申税小微,您好,我们企业最近开设了一家分支机构,想了解如何通过网上税务系统完成登记手续,这种新成立的分公司,是否必须在它所在的地方提交并支付公司所得的税款,办理过程中有哪些事项需要留意?
不用急!这份总分机构纳税信息备案攻略来啦~
操作步骤
第一步
进入网络税务平台,首先选择“办理业务”功能,接着找到“税务申报与缴费”选项,然后点击“公司所得税填报”,最后进入“公司所得税合并申报信息填写”界面。
第二步
依照具体状况,处理分支机构的汇报资料,同时填写上级单位的汇报内容。
TIPS
若以前没有备案过
打开备案目录,在“已备案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总体信息”部分,系统显示“没有查询到您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记录”,这时只需要点击【添加】,进入添加界面,在“总分支机构信息调整”中,之前录入的分支机构信息会自动显示出来,再自行补充完整,然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即可。
若以前做过相关备案
现在只需要在现有设置中增设一个分部,当进入备案项目时,在“已备案汇总纳税企业信息记录—整体资料”部分会呈现已有备案内容,选择之前的记录,然后按下【编辑】,进入后,在“总下属机构资料调整”中填写的分部资料会自动显示,自行进行更正和补充,然后继续下一步即可提交。
企业总分机构类型为 “总机构”
不可以直接转换成分公司或者分总部性质;系统显示:“依据您税务登记中的预算项目,您不能转为这个分总部性质。”
不能添加“上一级单位信息”,只能增加“下一级单位信息”,输入下一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回车,会自动显示该单位相关资料,纳税人可以核实并调整下一级单位所在省份、下一级单位生效开始日期、下一级单位生效结束日期这些信息;系统会自动检查新加单位“真实性验证标识”的真伪。
仅有五种类型的下属机构能够就“是否于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问题挑选“不是”。
这类机构没有主要的业务经营功能,在本地不交增值税和营业税,负责产品维修服务、内部研究开发、物资存储等事务,属于企业内部起辅助作用的分支机构,它们不用在所在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去年被确认为规模较小的公司,其下属的分支机构不用在所在地缴纳所得税。
③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先前裁撤的下属机构,从完成税务注销手续那日起算,在对应的所得税预缴时段内,无需在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公司境外的非独立核算的下属机构,不用在当地承担所得税。
若“当场支付标识”选项为“不是”,则“未在本地承担企业所得税理由”需从列出的五种情形中对应勾选,“另外”作为补充选项,无需选择填入。
若总分机构信息发生变化
需要立刻更新总分支机构的登记信息。例如,当分支单位停止运营时,须即刻取消分支单位的登记备案,并调整登记有效期截止的日期。
风险点
登记类型错误
登记类别出现偏差,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扶持的隐患。比如,机构注册身份标为分支单位,然而机构字号里没有“分社”之类的标识,实际上也不是分支单位,这样就会造成机构错失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扶持政策的情况。
汇总信息错误
上报的税务登记资料有误,有些公司本该在经营地缴税却未在经营地缴税,导致这些公司既没按规矩在经营地缴税,也没参与税款分摊。比如:某个企业是前一年刚开的二级分公司,第一年不参与分配,第二年本该更新登记信息却没更新,因而没在经营地缴税。
未及时维护信息
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申报出现偏差。比如,某个总部单位,在汇算清缴的年份里,二级分支机构已经没有了有效的存在,但由于备案终止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结果还是用总分支机构的方式来完成汇算清缴。
供稿人:梁秋实 陈心怡
制作:林锡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