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机构选购投资计划时,职员通常会要求客户完成一份风险承受能力测试。此举旨在防止客户购买到与其风险偏好不相符的方案,从而蒙受损失。不过《证券日报》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众多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投资风险等级,往往与实际风险状况存在偏差。
投资者需要明白银行理财风险评级的含义,市场上存在两种评级方式,一种是针对理财产品的,另一种是针对参与者的。产品评级分为五个等级,包括安全等级、较低风险等级、普通等级、较高风险等级和危险等级。
评估客户的投资风险偏好分为五个等级,具体包括谨慎型、稳健型、均衡型、积极型、冒险型,确定等级时会考察当事人的年龄阶段、经济实力、投资阅历、风险倾向以及可能承担的损失幅度等。
然而必须留意的是,当下各家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计划风险等级都是其自身核定的,缺乏一个共同的衡量基准。
例如某家总部位于南方的股份制金融机构,其发售的一种投资计划说明书标注,该计划属于中等及以下风险、稳定收益型投资计划,过往的本金与收益均全额支付,运作十分可靠。然而调查人员发现,该计划的资产配置里增加了风险程度更大的股权类资产和基金管理计划。单就投资领域而言,此计划的真正风险程度,已超出银行标明的风险级别。
不过,理财产品的相关文件所讲内容大多不够具体,购买者无法从有限的数据公布里分辨产品真实风险的大小,基本上只能看银行给出的产品风险等次。
因此,目前众多金融机构已经着手变更个人客户的评估流程,重新设定了个人投资产品的风险分类和说明。特别是针对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客户,首次加入了“存在全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的警示。尽管改进后的版本在文字表达上更为严谨,但理财计划本身的危险程度并未得到调整。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管陶金指出,新版调查表对声誉评价表述等方面实施了更清晰的界定,有助于更精确地展现产品特征、披露产品风险。但是,金融机构不能单方面通过修正声誉评级标签和风险警示,就将责任推给用户,需要构建更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分离机制。
(策划 证券日报音视频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