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什么是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依照法律规定制作的,承诺在特定时限内支付本金与利息的金融凭证。这种凭证是公司债务的一种体现,通过发行行为,在持有者和发行方之间建立起以本息偿还为核心的借贷法律纽带。所以,公司债券实质上是公司发给债券持有者的欠据。
2、问:国内公司债券发展至今可以分为哪些阶段?
国内公司债券业务的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分别是初期探索阶段,随后是勇于探索新方法的阶段,最后是实施新规定后快速发展的时期。
2007至2012年,属于公司债券发展的初始时期。此阶段以上市公司发行、证监会审核为主要内容,是相关工作的初步探索期。
2012至2015年间,针对中小非上市企业融资困难及成本高昂的状况,创设了中小企业私募债这一新品种。该品种在传统公司债发行模式上,扩大了合格发行者的范围,并精简了审批环节。
2015年以后,由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和执行,公司债的发行量大幅增加,逐渐替代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规模呈现迅猛增长的态势。
3、问:公司债券涉及的主要法规及指引有哪些?
答:
《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4、问:目前交易所公司债券的分类?
根据发行途径的差异,交易所公司债可划分为两种类型,即公募公司债和私募公司债,公募公司债又可细分为针对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公司债和面向社会大众发行的公司债。
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满足的主要条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二)发行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可分配利润总和,至少要达到债券一年利息总额的一倍半以上
(三)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5、问:公司债券的审批部门?
回答如下:发行公司债券需要经过审批程序,证券交易所先实施初步审核,随后中国证监会完成最终批准。
私募发行的债券实行报备程序,需先由交易场所审查相关申请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然后才能实施发行,发行工作完成后需向证券行业组织履行报备手续。
6、问: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发行公募公司债,所筹资金需按核准方向使用;发行私募公司债,所筹资金须依照约定方向使用。除金融行业公司外,所筹资金不可借予第三方。现阶段公司债所筹资金多用于偿还银行债务,或是充实日常运营所需。
7、问:交易所债券合格投资者的标准?
答:经过金融监管机构审核批准的金融组织,涵盖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下属机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同时还包括那些由行业协会进行备案或注册的证券公司分支、期货公司分支以及私募基金管理组织。
这些机构向出资人提供的投资性金融工具,涵盖了证券公司经管计划、公募基金及其附属机构计划、期货公司经管计划、银行发行的理财计划、保险合同、信托计划,以及行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
养老资金包含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等,公益基金涵盖慈善基金等,还有合格境外投资公司,以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企业。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申请资格确认时,前二十个自然日内个人金融产品平均价值须达到五百万,或者过去三年个人每年平均所得不少于五十万。
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领域投资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人员,或者从事金融产品开发、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人员,亦或是符合前述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金融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均可符合要求。
(六)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本条所指金融资产,包含银行里的钱、公司股份、借钱凭证、基金里的份额、专门的投资计划、银行推出的投资产品、受信任的投资安排、保险公司的产品、未来可以买卖的东西,以及其他的交易工具等。
合格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公众投资者。
8、问:合格投资者可以认购的公司债券?
合格投资者能够购买和买卖在本交易所挂牌或者进行转让的所有公司债券,不过,有些公司债券只能由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购买和买卖。
评级低于AAA级(不包括AAA级)的企债和公司债。
(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
公众投资者仅限于认购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9、问:公司债券的主要期限?
目前市面上流通的企业债务的持续期多在1至3年之间,通常不会超过5年。
10、问:公司债券主要有哪些风险?
答:首先,存在无法顺利变现的风险,具体表现为证券上市交易后若遇抛售可能缺乏接盘者;其次,面临价值起伏的挑战,债券在持有期间其市场价值会因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而有所变化;再者,存在无法足额收回本金的隐患,当公司债券到期时,若发行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则存在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可能性。
11、问: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如何行使?
债券持有人利用债券持有人会议来行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行使监督的权力,提出偿付的请求,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等权利。
债券持有人集会,是每一位债券持有者或其代表都有资格出席的场合,依据各自持有的可表决债券数量,通过投票等手段实施决议,旨在维护全体债券持有者的权益,并凝聚债券持有者的共同意愿,从而达成集体性的决定。
12、问:什么是债券受托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是由债务托管理协议指定,负责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的组织。它与债券持有人之间,构成委托与代理的关联。该机构必须以债券持有人的根本好处为行动准则。
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13、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负面清单是什么?
证券业协会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承销机构在项目选择上不能触碰负面清单的限定范围。
该公司在过去一年半的财务会计资料中含有不实信息,或者公司出现了严重的违规行为,这样的发行人。
对于已经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别的债务,存在未履行或延后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并且这种状况目前还在持续中的发行方。
在最近一年半期间,那些触犯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且因此受到了中国证监会实施监管行动的发行企业。
在过去两年的时间里,其财务状况曾遭到注册会计师的否定性评价,或者审计师对其无法做出明确结论的发行方。
违反先前债券筹款目标调整且未修正,或本次发行资金运用触犯法规的发行方。
该公司损害了投资人的正当权利,同时损害了公共福祉,属于有重大问题的发行主体。
这类经济实体,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确立,系地方政府及其下属单位与组织,运用财政资金或投入土地、股份等资源组建而成,其主要作用是为政府相关项目筹集资金,同时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
经国有资源部等机构确认,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土地闲置情形,或者进行土地投机活动,又或者囤积房源拒绝出售,还或者抬高房价的行为,均属于违规操作。
(9)典当行。
(10)非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的担保公司。
(11)未能满足以下条件的小贷公司:
1)经省级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备案,且成立时间满两年。
2)省级监管评级或考核评级连续两年达到最高等级。
3)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或以上。
14、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转让流通?
这种私募债券只能卖给出资资格达标的人。转手之后,同时买这种债券的达标出资人总数不能超过两百个。
该非公开发行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经由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完成交易和流通。
深交所挂牌的非公开公司债券通过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流通。
企业债券业务知识问答
1、问:什么是企业债券?
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版)的相关条款:企业债是指企业按照法定流程发售,承诺在特定时段内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凭证,其适用范围限定于中国境内具备法人身份的企业所发行的债券,换言之,任何拥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只要满足规定的资格,便具备发行债券的资格。
企业债券目前由国家发改委主管和负责审批。
2、问:国内企业债券发展至今可以分为哪些阶段?
该领域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可划分为五个时期,分别是初始萌芽期、初步发展期、规范调整期、稳步增长期和迅猛扩张期。
1984至1986年间,企业债券尚处起步时期,部分公司已着手自行筹措资金的操作。
1987至1992年,是公司债务发行的初始时期。1987年,国家行政机构公布并施行了《公司债务管理临时规定》,公司债务的规范框架基本形成。
1993至1999年,是公司债务的规范时期。1993年,中央政府颁布《公司债务管理条例》,对债务发行实施严格管控。国家计划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债务额度分配及发行许可工作。
2000至2006年,是企业债券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阶段,国家发改委全面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和审批工作。当时采用双重审批程序,且在额度审批过程中需要获得国务院的特别批准。
2007年至今,是企业债券快速发展的时期。2008年,政府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核准效率得到提升。
3、问:企业债券涉及的主要法规及指引有哪些?
答:
基本法规:
《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通知要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通知文件编号为发改财金1134号,该文件旨在进一步优化和强化企业债券的管理工作,内容涉及相关改进措施与加强管理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文件,涉及企业债券市场,内容关于发展,以及简化发行核准,具体事项,文件编号为发改财金7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文件《关于提升公司债券发行环节诚信体系构建的若干意见》(发改办财金280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控若干事项的通告》(发改办财金3451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有关优化企业债券审批流程的补充说明》(发改办金财957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企业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通告》(发改办财金1890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4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有关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效用支持关键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平稳增长的通知》(发改办财金1327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就发改办财金1327号文件发布了进一步阐释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文件,名称为《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文件编号为发改办财金3127号。
4、问:目前企业债券的分类?
答:企业债券按期限可分为三类,分别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短期债券的期限不超过一年,中期债券的期限介于一年到五年之间,长期债券的期限超过五年。
根据担保情况的不同,企业债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不需要抵押的信用债券,这种债券完全依靠发行方的信誉发行。第二种是有抵押的担保债券。信用债券只适合信誉非常好的发行方,因为这种债券没有任何财产作为担保。这种债券通过抵押、质押或保证等途径发行,抵押类债券是以不动产作为担保物发行的,质押类债券是以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物发行的,保证类债券是由第三方负责偿还本息的。
根据债券能否被企业提前购回进行分类,企业债券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允许提前购回的,另一种是不允许提前购回的。当企业有权在债券到期之前,选择在特定时间或随时,一次性或分批收回全部或部分债券时,这种债券就属于可以提前购回的企业债券,而如果没有这种权利,则属于不可提前购回的企业债券。
根据发行方是否提供给购买者某种决定权,公司债券能够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带有这种决定权的公司债券,另一种是不含这种决定权的公司债券。
按发行途径区分,公司债务能够分为公募债务和私募债务。公募债务需依照法定程序获得证券监管机构许可后向社会公众发售,私募债务则针对特定少数投资方发行,发行流程简便,通常无法公开挂牌交易。
5、问:企业债券的交易流通场所?
答复如下,现阶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公司债券发行地点限定于银行间市场,并且允许发行主体在此之外,于交易所市场进行同步的跨市场交易。
6、问: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审批企业债券时,国家发改委规定资金运用需契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行业前进方向,投资项目必须具备完备的申请材料。企业能够将不超过百分之四十的募集款项,用于归还银行债务或增强日常运营能力。
7、问:企业债券的发行人主要是什么类型的企业?
中小型企业通常采取这种做法来发行集合债,即先进行统一组织,然后统一命名,接着由同一机构提供担保,各个企业各自承担债务,最后将它们集合起来一起发行。
国内顶尖的众多中型和大型工商业公司,为满足自身运营扩张的需求,常常借助企业债券来完成资金筹措。
地方政府的投资融资机构,借助发行公司债的方式为地方的基础设施工程提供资金支持,现阶段公司债的发行方以地方投资融资机构为主。
8、问:目前一级市场企业债券发行的主要期限?
答:企业债券的融资用途需符合特定的项目规定,常规项目需要较长时间完成,所以这类债券通常采用5至10年的中期或长期形式发行。
9、问:二级市场企业债券的流动性如何?
债券的流通情况受多种条件制约,包括债券自身的未到期时间、信用等级以及市场状况等。企业债券未到期时间越短、信用等级越高,流通性就越强;市场状况良好时,企业债券的流通性也会随之增强。同时,特定企业债券的定价水平也会对其流通性产生影响。
10、问:企业债券的托管结算机构是什么?
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时,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负责保管,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时,则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均设有账户的机构,具备在不同市场之间进行债券托管转换的资格。
请问,经由银行间市场进行转让的企业债券,具备什么资格方可参与认购?
依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发布)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发布)并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8号的要求,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主要有两种类型,具体规定如下:
符合央行八号文件规定的法人类型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资质的金融企业法人,涵盖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信托企业、企业集团财务组织、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机构、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等由金融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机构。金融机构的授权分支单位,也按照法人类型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实施管理。
从事合规金融业务的单位,作为资产管理者,经客户委托或授权,依据双方约定的投资方案和操作模式,负责客户的资产经营或投资活动,这类机构设立的投资项目,涵盖但不限于:公募基金、银行发行的财富管理计划、信托投资安排等。金融商品,由基金管理机构登记的私募投资计划,住房补助金,社会救济资金,公司养老计划,退休金,慈善组织等,依照非人类合格客户的规范实施监管。
投资人在进行认购活动前,务必在银行间市场开设对应的托管、结算以及交易账户。
非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不超过200人。
请问,想要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买卖的企业债券,必须满足哪些要求?这种债券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才能参与流通?
公众投资者和散户仅能认购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要求的,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AAA级公司债。
符合交易所标准的有资格的机构投资者,能够参与在交易所进行买卖的各种公司债券。
13、问:企业债券交易过程中是否需要签订相关协议?
回答如下:公开发行的公司债流通环节不用签署相应文件,银行间市场私募的公司债在流转环节里购买者与出售者必须签署《风险了解声明》。
资产证券化业务知识问答
1、问: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保障的业务活动,通过设计复杂的融资安排来提升信用等级,然后发行与资产相关的证券来完成融资。
2、问: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至今可以分为哪些阶段?
该领域在中国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分别是初步探索时期,随后进入稳步推进时期,最后在简化审批流程后迎来迅猛增长期。
2005至2008年,属于资产证券化业务尝试时期。此时期针对实践操作中的各类挑战,相关政策持续得到补充和改进,市场处在成长初期。当年,国内首次在交易所板块和银行间板块出现了资产证券化相关产品。
2011至2014年间,资产证券化业务进入稳定推进时期。这一时期,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机构类型和资产种类得到拓宽,同时确立了特殊目的载体在原始权益方、管理方和投资方之间的独立法律身份,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快速进步创造了条件。
2014年岁末至今,资产证券化业务采用备案机制,实现了迅猛增长。当年年底,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完成了从过去的逐笔核准方式向备案方式的调整,借助健全制度、简化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和风险管控,推动了市场的健康快速进步。
3、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涉及的主要法规及指引有哪些?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其相关的法规和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若干规定,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还有《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并且制定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同时发布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了多项文件,包括《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此外还有《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控制指引》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以及《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适用个人投资者)》和《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适用机构投资者)》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所发的《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试行)》,还有这些自律组织不时更新的业务指南以及各类基础资产的信息披露指南。
4、问: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以什么为特殊目的载体?
答: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
5、问:哪些机构可以担任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
符合条件的证券机构以及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子公司,能够担任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方,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具体条款。
6、问:什么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指的是依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所有权归属清晰,能够带来单独且可预见的资金流入,并且可以具体指定的财产权益或财产。基础资产既可以是单一的财产权益或财产,也可以是由多个财产权益或财产组合而成的资产集合。
该项所有权的流转条件必须确实,买卖的金额需要合理,资金周转要能不断,并且状态要稳固。
基础资产涵盖企业预收账款、租赁权益、贷款资产、信托获利权等财产权益,也包括公共设施、商业地产等不动产资产或不动产获利权,还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资产或财产权益。
7、问:专项计划基础资产怎么分类?
通常情况下,可以区分为债权式、收益权式以及权益式等类别。债权式资产包括企业预收款项、融资租赁权利、消费信贷等。收益权式资产涵盖公用事业收益、公司经营所得等。这类资产主要涉及商业楼宇、出租住宅等不动产形态,通常表现为通过掌握公司股份来间接受益于不动产,并将不动产带来的收益性资金作为证券化产品的资金给付基础。
8、问:专项计划可以在哪几个场所挂牌?
答:专项计划能够依据相关法规在多个平台进行操作,包括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还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证券交易场所,可以进行挂牌和转让活动。
9、问:什么是资产证券化的负面清单管理?
负面清单管理指的是明确不适合运用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或不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规范的底层资产类型。详细内容可查阅基金业协会所公布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底层资产必须满足《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条款,同时不能属于负面清单所列范围。
10、问:哪家机构负责负面清单管理工作?
该机构监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事务,制定清单内容,并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同时保持信息更新。
11、问:专项计划资产是否属于清算资产?
答:若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或其他业务相关方因合法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后需要清算,那么专项计划资产将不属于其清算范围内的财产。
问:想要购买资产支持证券的合格投资者,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依照《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支持证券需向合格投资者发售,购买者人数不能超过二百位,个人每次购买的金额需达到发行面值的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
等值权益。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投资者,需依法成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其由相关金融机构负责主动运作的投资方案,不必追溯检查最终参与者是否具备合格资质,也不需合并统计参与总人数。
请问资产证券化项目通常包含哪些参与者,各自需要签订哪些类型的法律文件?
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参与者主要有发起人、服务方、管理者、投资者、保管方、审查银行、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签订的合同主要有:发起人与管理者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服务方与管理者签订的《资产服务合同》,管理者与投资者签订的《投资认购合同及风险说明》,服务方、审查银行与管理者签订的《监管合同》,管理者与保管方签订的《保管合同》,发起人签订的《差额补足保证函》(如有),担保方与管理者、发起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如有),以及其它相关合同。
14、问:什么是资产证券化的原始权益人?
原始权益方是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初始持有者,多见于金融机构或大型工商业体,依据法规及约定将合法持有的基础资产移交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此换取所需资金。
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特定原始权益人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特定原始权益人系指其业务活动或运作可能对专项计划相关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权益造成显著影响的权益主体,其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其生产运营需符合国家法律规范、行政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或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规章的约束;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过去三年内未曾出现重大违约事件、虚假披露信息或其他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形;同时需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所设定的其他相关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