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收盘集合竞价机制昨晚最终确定?何时正式执行?小编为你提供最新消息 上交所收盘集合竞价机制昨晚最终确定?何时正式执行?8月6日晚上,上交所发布官方通告,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持收盘时的价格稳定,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对收盘交易方式进行了调整,将采用三分钟收盘集合竞价,同时更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交易终结办法和有关修正从2018年8月20日开始推行。这次更动涉及以下要点:
关于收盘交易机制的调整
一是股票实行收盘集合竞价。
股票收盘价的确定方法改为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方式。这种集合竞价的时间段是下午四点五十七分到五点整。在收盘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可以提交买卖委托,但提交后不能取消。此阶段的市场信息显示方式与开盘集合竞价相同。
债券、债券回购、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种的收盘价产生方式不变。
二是调整证券交易停牌后的复牌时间。
为配合收盘集中报价的执行,提升交易效能,针对依据本所交易监管制度被暂停交易且当日恢复的证券,其重新上市时刻作出如下变更:
如果证券停牌时刻抵达或超出14:57点,那么在当天14:57点恢复交易,接着便开始下一轮买卖环节。
关于过去“在交易盘中暂停上市的时间会持续到当天下午两点五十五分”的规则,现在把证券暂停上市的时间延长到当天下午两点五十七分,并且在下午两点五十七分恢复交易,然后继续进行接下来的交易环节。
关于股票上市首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调整
为了使价格管理流程更加便捷,同时提升参与者的信息提交速度,股票在公开交易的第一天里,价格登记的允许区间进行如下变动:
对于新股上市首日
当前交易初始时段的有效报价区间保持原样,具体为有效报价不能超过新股定价的120%,同时也不得低于新股定价的80%。
现阶段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以及开市期间停牌的有效报价区间,均统一设置为不得超出发行价的一定比例,上限为发行价的144%,下限为发行价的64%这个数值,其中144%相当于开盘集合竞价最高有效报价限制的120%,而64%则等于开盘集合竞价最低有效报价限制的80%。
对于股票的其余三种上市状况,就是实施增资扩股后上市,经过停牌再复牌,以及被终止上市后再次挂牌:
当前首次公开交易当天开盘集合竞价环节的有效报价区间与以往相同,具体为“报价上限为先前收盘价的九成,报价下限为先前收盘价的半数”。
接下来申报的有效价格区间将规范为,申报金额不能超过最新成交价的110%,同时也不得低于最新成交价的90%。
上交所此前规定的股票上市首日其他价格控制方式不再适用。
关于开市期间停牌的股票接受申报事项的调整
交易时段内暂停交易的证券,允许提交订单,也能取消订单,重新上市后,针对已处理的订单,将采用统一竞争模式一次性达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