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完成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订工作,该法律文件从2024年7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
这项公司法修正案最突出的成就,在于改进了资本数额承诺的公示办法,并加重了投资人的财产承担义务。
过去关于公司法的条款妥善处理了实缴登记制度中市场进入资本门槛过高的问题,同时限制了创新活动,导致注册资金闲置和虚假出资验资等现象,这些规定也有效应对了这些问题。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随意认缴、认缴金额过高以及认缴期限过长等现象,这些问题进而引发了债权和股权方面的争议,破坏了市场环境的诚信、安全与公平。
新修订的法规强化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认缴注册制度,规定所有参股者需依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清承诺的资本额,这一调整有助于确保公司资本充足与交易安全,有助于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进步具有关键作用。
我们主张,防止新成立企业与既有企业执行的注册资本法规产生差异,提升法律执行的规范性,并且减轻对大部分正常运营的既有企业造成的不良后果,应当为既有企业规划一段期限较长、空间较大的缓冲阶段,通过分门别类、循序渐进的方式,平稳地修改既有企业的出资时限安排,从而更有力地激发市场活力,维护社会公众的稳定预期。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更新的公司法律文件第五十一条明确指出,企业创建完成后,董事机构需要对成员的资金投入状况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成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完全支付公司章程中承诺的资本,公司方面就必须向该成员发送正式的提醒通知,要求其补足资金。倘若未能及时执行上述责任,导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那么承担职责的董事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既规定了未能履行所述责任导致公司受损时,相关董事须承担经济补偿,消除了责任分散的弊端;又对股东投入资金不足的情形加以限制,从而维护了企业及债权人的正当权益。
确实,注册资本实缴会提高创业的难度,不过我认为这并不会挫伤创业者的热情。这种做法能够加强企业的信誉根基,提升企业的还债水平,控制风险,还能让投资者更加谨慎地做出决策,避免冲动和短期的想法,对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长远进步有好处。
另外,更新的公司法律扩展了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种类,清楚表明股份和债权能够估值后作为出资形式。这一修订提升了债权在法律上的认可度,无疑使相关法规更加周密,为具体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不过,我认为,在未来的执行环节,相关部门必须强化对股东出资行为的监管,迅速拟定补充性条款,以保障法律能够准确实施。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