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司法网络上的拍卖活动,有人故意找人来恶意哄抬价格,以此阻碍公平竞拍。8月4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被执行人杨武、苏婵这两个人实施了惩罚,分别对他们处以五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据了解,这是全国范围内法院首次对参与司法网络恶意竞拍的人施加经济处罚。
妨碍执行恶意竞拍受罚
根据生效判决文书,杨武、苏婵等四人因借贷争议被裁定需向银行及罗某清偿债务。经查实,应执行款项达316万多元。中山第一人民医院依照法规受理了强制执行请求,向杨武等四人下达了执行文书,责令其申报个人资产,然而被执行人皆未予配合。其后法院展开调查,查明苏婵等人名下拥有一块936.5平方米的用地及地上建筑物,随即实施了查封措施。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相关机构把那块土地和几处房产放到淘宝网司法拍卖专区进行公开竞标,底价是三百八十万元,需要先交四十万元保证金才能参与。初次拍卖时没有人出价,结果失败。到了五月二十九日,再次上网拍卖,有五个人参加。持续了整整一天,杨某君报出了二十一次价,最终胜出。不过事后他没能准时把钱付清。
经核实,杨某君依据杨武、苏婵的授权,对前述房产实施了网络司法拍卖的参与行为。法院继而下达正式文件,要求杨武、苏婵缴付竞买余款,同时阐明未履行付款义务的相应责任。然而杨武等人表示,当初登记竞拍时便未筹措足额资金用于支付拍卖款项,并且明确拒绝承担尾款。杨武等人的确表示,他们参与拍卖活动,并且多次提高报价,主要意图是让土地和房产的拍卖价格被推高,目的是为了防止其他人将地块购得。
杨武和苏婵参与上述地块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时,他们清楚自己没有足够资金支付拍卖费用,但还是与其他人进行激烈争夺,故意把价格抬得很高,不让其他人有机会竞买,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因此依法对两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
司法网拍岂容“随意拍”“恶意拍”
中山第一法院执行局局长陆永伟说明,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法院针对阻碍或反抗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能够依据情况严重程度处以罚款、拘留;若是触犯刑法,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项规定同样适用于司法网络拍卖,而缺乏购买能力却恶意出价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阻碍执行情形。
恶意竞拍引发流拍时,应如何应对,陆永伟说明,若竞得者拖欠应付款项,司法机构有权命令再次拍卖。在二次竞拍活动中,先前得胜的竞拍者将被排除在外。因重拍导致价金减少、产生的开支损耗,需由该竞拍者负责。司法机构能够直接从其缴纳的押金里扣除这些差额。超出部分的钱款应该退还回来,如果押金不够的话,可以要求补足,如果对方不补的话,司法机构会强制处理。
陆永伟告诫竞拍人网络司法拍卖要小心,不能随随便便竞标,也不得存心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