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层以及负责财务核算的领导人员、财务部门主管均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的董事和监事机构,以及其成员和高级职员,都认真执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仔细查看了本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记录,确认这些财务记录所包含的信息没有虚假成分,确保其中没有隐瞒的细节,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的,不存在任何作假的情况,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没有歪曲的事实,所有披露的内容都是准确的,不存在任何误导性信息,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有效,没有任何不实之处。
不实记录、误导性说法或严重缺失,同时对于前述报表的可靠性、精确性及完整性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高管、财务主管及会计部门负责人均已认真执行相关法律义务,恪尽职守,确保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他们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
该负责人仔细查对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记录,确保这些财务记录确实无误,内容也完全精确。
完整。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行政单位针对此次发行所形成的任何决议或看法,都不代表其
不得对发行方股份的市场表现或投资人的投资回报提供根本性意见或担保。任何相悖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依照《证券法》相关条款,股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之后,发行主体的经营活动及盈利状况发生变动,其信息需相应披露,相关责任主体应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必要信息,维护市场透明度,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不受侵害。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股东若有任何关于这份招股说明书及摘要的困惑,需要找自己的证券从业人员询问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的主要股东及最终决策者徐金富作出保证:如果参照定价反馈所测算的,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
首次募资可能超出计划的情况,公司将依据发行计划公开出售部分既有股份,并且保证不会因此造成
公司实际管理者出现更替情况。在公司初次公开售卖股票期间,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决定,
计划出售部分公司原有股份公开售卖,另外,自公司股票挂牌交易开始的三年内,也不
出售或者让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企业股票,也不由该企业收回
购买此部分股票。该人士持有的公司股票在禁售期满之后两年之内没有卖出打算;假如超出这个期限
对于那些打算减少持有的公司股票的人,他们保证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准则执行。前述股权锁定约定期满之后,于担任公司董事期间
任职期间每年卖出的股票,不能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
占总量的四分之一,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出售其持有的企业股票。他提交了离职申请
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经由深圳证券市场实现公开售卖的公司股份,其份额须不小于六个月之后的那段时期内,公司对外发售的股票比例
公司股份的总量,涵盖可转让和不可转让的部分,其占比不能超出半数。
公司公开交易后六个月内,若其股票价格持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时均低于发行价,且在此期间未发生送股、配股等影响股价正常波动的行为,则触发相关条款。
这些数值要减去股利,然后跟发行价比较,结果都小于发行价,或者要在公司上市六个月时的那个时间点来看
股价跌落初始定价,所持企业股份的封闭期会自行加码半载。此事不受职位变动影响。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陈汛武、顾斌、张利萍、潘国忠、徐三善这五个人,他们出任了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者的职位
股东们保证:在公司初次售卖股票期间,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决定,会将一部分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发行老股之外,在股票挂牌交易后的十二个月期间,不允许出售,也不得请人代为处理
该公司在此发行活动开始前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均不进行回购处理。
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结束后两年之内卖出的,卖出价格要高于发行价,这是公司上市之后的要求
实施权益分派或现金分派项目的,相关股价须进行必要修正,倘若超出规定时限,该机构预备减少持有的企业
公司保证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承诺内容
依照相关条款执行。该人士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之后,即便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等职务,也依然受到限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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