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收支计划,主要来源于税收等财政资金,其用途在于支持民众生活改善,促进社会进步,保障国家稳定,确保政府部门有效运作。
政府性基金收支计划:是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在特定时段内向特定对象收取、征集或以其他途径筹集的款项,专门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而制定的财务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专门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安排,其资金来源包括社会保险缴费、公共财政拨款,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公共财政收支中,政府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履行职责所收取的,并归入公共预算的全部资金,能够分为两种来源,即税收所得和非税所得。
税收所得,系国家为履行公共财政职责,遵循既定规范与流程,从企业及个人处无代价获取的物资或资金,乃国家财政资金获取的核心途径和根本来源。
非税收部分,包含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通过法律手段运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或资产权益等途径,获取的各种资金。
地方政府为完成其职责,需运用预算内资金,这些资金用于维持政权正常运作,并支持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相关的支出即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资金的上行拨付:是更高级别的行政单元运用财政收支计划,向较低层级的行政单元提供的无偿还要求的经济支持。
常规财政补助:是指上级机构针对财政能力不足的下级单位,依照既定准则提供的财务支持。涵盖均等化补助、农业税收改革补助、薪资调整补助等类型。
专项补助资金,是下级政府接受上级委托执行事务或参与共同事务时,获得的上级财政支持,这种资金也称作专项拨款,其设立目的是为了落实上级的特定政策意图,并且要求专款专用。
地方政府债券,是一种由地方当局发行的财政工具,用于满足区域经济活动与资金运用需求,并承诺履行到期偿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的义务,作为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法律依据,该工具依据资金用途的差异,区分为常规类和特定项目类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