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30日, 我于银川市天山熙湖售房处, 交纳2万认筹金, 还签订团购意向书以购房屋。8月21日, 于售楼部填写退款资料, 至今未收到该公司2万元退款。近日, 宁夏银川市网友刘先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 求助有关部门, 渴望房地产商尽快退款。对此,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回复办理, 目前, 该网友已收到退款。
网友刘先生留言讲, 他在购买银川市西夏区阅海天山熙湖的住宅过程中, 向阅海天山熙湖的顾问交了2万认筹金, 还签订了团购意向书合同, 合同表明要是没购买成功, 从团购选房次日开始算30日内要办理退款。后来他填写了退款资料, 可直到现在都没收到退款。他多次给该公司前台还有顾问打电话追问这件事, 却没人接电话, 沟通也没有结果。再去售楼部和他们沟通时, 置业经理只是敷衍搪塞, 没办法具体告知退款时间。多次沟通都没结果的刘先生, 没办法只好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 期望相关单位可以介入解决这件事。

网友留言截图。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那条留言公开做了回复, 表明在2021年9月, 银川市住建局于房地产市场现场检查期间, 察觉到银川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天熙湾7#、8#、9#楼存在部分销售款项未交进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情况。市住建局当时当场给天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还对开发公司进行了约谈, 要求马上停止违规行为并实施整改。同时要求对已经收取意向金的客户积极去沟通, 开展逐步且分批次清退意向金的行动。市住建局在接到网民所反映的问题后, 积极地与鸿瑞房地产公司展开对接, 要求该开发公司快点为网民退款, 与此同时, 对开发公司负责人实施子谈心谈话, 要求开发公司主动去与该网民取得联系, 尽快为网民退款。
11月24日, 网友刘先生收到退款, 之后再次留言, 留言称“谢谢领导, 认筹金已经退了。”。

网友留言截图。
宁夏频道于人民网, 于“领导留言板”着手梳理发觉, 存在不少网友, 针对认筹金迟迟未退之事, 于领导留言板予以留言, 退款延迟之时长, 处于1至3个月范围, 各不相同。
我在7月22日缴纳了认筹金, 到现在, 都没收到退款, 公司前台电话打不通, 销售顾问电话也打不通。有着相同遭遇的网友李先生在留言板求助, 他说自己亲自去售楼处沟通过, 置业经理敷衍搪塞, 不能具体告知退款时间。李先生提供的团购意向书上明确指出退款时间是30天内。

受访者李先生提供的意向书和收据。
李先生无奈地讲, 买房原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然而却被认筹金搞得内心十分烦乱!他期望着引领者能够将群众所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给妥善处理好, 他目前仅仅是希望能够尽早地去获得退款。
网友存在诉求, 人民网宁夏频道, 针对此带着去电话采访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一名工作人员称, 针对缴纳认筹金的情况, 目前安排了专人去受理网友投诉, 具体的数据现在仍在统计当中, “因为我们并没有行政执法权, 目前已经多次做出对该房地产负责人的约谈, 同时还督促其分批次、逐步地清退意向金。”。
“开发商向客户索要的认筹金有无合理性? 碰到如此情形该怎样去维权? ”“期盼把预售资金得以有效监管, 进而完备相关制度,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好多网友在留言之际提出了质疑跟期盼。
为此, 人民网宁夏频道对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张瑞律师进行了采访, 张瑞律师称呀, 认筹金乃是购房者买房诚信意愿方面的一种表达形式, 它既不具备法律属性, 同时也不具有担保以及惩罚性质, 在购房者出现不愿购房这种状况的情形下, 开发商是没有资格, 并且也没有权利去扣留购房者的认筹金的。于此同时, 需留意分辨认筹措资金与定金二者之间的差异之处: 定金乃是于合同订立或者履行之前所支付的一定数目的金钱, 就网民所提供的双方签订的《团购意向书》这部初步证据内容而言, 其团购意向书作出如下约定: “要是未购买成功, 那么便会在团购选房次日起30日内办理退款事宜”, 然而双方并未清晰明确地约定该2万元的属性是定金, 所以开发商必定要退还该网民的认筹金。
除此以外,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的张瑞律师专门跟广大市民特意进行了提醒, 表示所谓的“认筹购房”, 指的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售卖之前, 借助优先选房这种方式, 以及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等办法, 借此来吸引有购房意愿的购房者预先朝着售楼部去缴纳认筹金。所以,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之际, 一定要看明白合同当中所约定的究竟是“定金”还是“认筹金”。针对作为弱势群体的购房者而言, 建议购房者在缴纳各种“金”的时候, 一定要跟开发商明确地约定款项的性质, 以及当购房者不继续认购房屋之时, 款项在何时退还等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