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证监会正式公告,部署了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该执法行动是证监会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也是落实依法、从严、全面监管工作要求,还是加强IPO各个环节、各类主体违法行为的监管。
十月二十一日的时候,证监会把五家上市公司的名称给予归拢,称其为证监会开展IPO欺诈发行以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之后首批被立案的公司。这致使市场迅速与欣泰电气产生关联,欣泰电气当属新退市制度施行以来头一家因IPO欺诈发行而被立案调查,最终遭受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这不但再度证实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后被强制退市并非“纸上谈兵”,还使市场愈发期待下一个欣泰电气的现身。
今年以来47家公司被调查
6月24日,证监会正式公告,部署了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该执法行动是证监会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落实依法、从严、全面监管工作要求,加强IPO各个环节、各类主体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实际上是在欣泰电气被查实行强制退市后,顺应监管层趁热打铁之举。
10月21日,证监会表明,稽查部门作出决定,要针对IPO申报企业龙宝参茸,还有粤传媒、*ST烯碳、*ST盈方、匹凸匹、美丽生态这5家上市公司,正式开启立案调查的行政执法程序。这5家公司最终会被查出什么样的违法事实,又会受到何种处罚,不管是公司自身,还是持有这些公司股票的投资者,都会高度予以关注。而对于整个市场来讲,作为证监会专项执法行动以来的首批立案的公司,最终的处罚届时也会成为今后的对比案例。
当然,除了那5家上市公司,近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还有不少公司,近日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像ST华泽、松芝股份、太化股份以及常山股份等。市场有目共睹的是,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上任之后,把证监会前主席肖钢推行的法制再度加码,立案调查以及行政处罚成了证监会周五新闻发布会的一道常菜。
数据表明,自2016年起始,沪深两市大概有47家上市公司收到了证监会发出的《调查通知书》,这里面涵盖了公司自身被怀疑违法,公司董监高被怀疑违法,以及公司控股股东被怀疑违法等情况,证监会初步判定的违法行为主要是信息披露违规和涉嫌违反证券法这两类。
最严处罚:被强制退市
依据证监会的退市新规,上市公司若被立案调查,一旦被判定为欺诈发行以及重大信披违规,便会被移送司法机关,其最严重的后果会致使公司被强制退市。故而,每一家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都被要求定期披露公司被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向投资者提示可能会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从2014年10月17日退市新规开始施行起,有两家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了,它们是博元投资与欣泰电气,这两家公司具备各自的特性,代表着两种不一样的违法行为,博元投资是由于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也即是上市之后出现的犯罪,欣泰电气却是因为IPO欺诈发行,属于上市初期就有的犯罪。
并且,证监会开展的 IPO 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所主要针对的正是那两家公司的犯罪类型,到现在,博元投资已被上交所摘牌从而进入到老三板市场去交易,然而欣泰电气正等待着监管层做出最终的终止上市决定,最后在退市整理板上交易 30 个交易日后,也会如同博元投资那样,前往老三板进行交易。
业内人士称,A股市场存在着3000家上市公司,类似于博元投资以及欣泰电气的绝非仅有一两家,存在不少劣质公司借助粉饰手段得以上市,上市以後虽说暴露了盈利差的本质特性,然而却始终能够赖着不走。在博元投资与欣泰电气之后,再次出现第三家公司是市场所期望看到的,能够让退市和上市一样成为常态,才算是一个健康市场的表现。
最轻处罚:违法事实不成立结案
对于上市公司来讲,在被立案调查之后,最为严重的处罚便是像博元投资以及欣泰电气那般被强制退市,然而最轻的处罚则是不予以处罚。虽说一旦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通常情况下公司都是存在违法事实的,可是也有极少数的案例表明,存在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最终确认公司违法事实不成立的情形。
4月7日,宏达新材发布公告表明,公司在2015年6月17日的时候,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所发出的《调查通知书》,进而被予以立案调查。如今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结案通知书》,经过审理之后,宏达新材涉案违法事实并不成立,所以证监会决定本案结案。今年3月的时候,东方科技同样收到了证监会的《结案通知书》,由于公司违法事实比较轻微,故而对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2014年10月15日,智慧能源发布了一则公告,称公司、远东控股集团以及相关人士收到了证监会关于三普药业(公司前身)立案调查的《结案通知书》,其主要内容是,证监会针对远东控股集团等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展开了立案稽查,经过审理,相关涉案事实并不成立,于是,证监会决定将本案予以结案。
于是乎,在面对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而言,最为欣喜之事便是接到证监会所发出的那个《结案通知书》而一旦收到此通知书,那么该公司大体上便会免遭被行政处罚这一状况出现。
无关痛痒的处罚:罚款30万以内
相较于收到《结案通知书》却不予以处罚,稍微更为严重一些的,便是那种情况出现次数至多的,小额度罚款再加上警告。在市场当中,存在着一大部分公司,通常所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呈现为,公司被处以30万元以内的罚款,再者违法期间担任高管的人员被处以10万元左右的罚款,如果,并且还会被给予警告。
9月27日,得利斯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被查出存在违法事实,主要有,对于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披露,且关联资金未在会计中予以确认,进而导致年报出现虚假记载等情况。最终,公司被处以30万元罚款,还被予以警告以及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和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相关负责人杨松国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从得利斯违法事实那里能够看到,违法所牵涉到的关联资金是4.46亿元,然而最终公司仅仅被罚款30万元,负责人也仅仅被罚款10万元,违法成本低得相当可以,这样的处罚也被当作是无关痛痒的处罚。并且和得利斯相类似的公司有着许多,得利斯只是其中一个代表。
退市外最严处罚:顶格处罚加市场禁入
被处罚超过30万元的上市公司,这表明其违法行为相对比较严重,然而对于上市公司来讲,罚款再多几十万元实际上影响并不是很大,最惧怕的是进行顶格处罚之余还加上市场禁入,特别是后者这种情况。
2015年11月7日,大智慧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存在涉嫌提前确认收入、涉嫌虚增销售收入、涉嫌故意延期减少应计成本费用、涉嫌虚构业务合同等行为,最终大智慧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层人员给予警告,依据其责任大小分别给予3万 - 30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这意味着该人员不可以再从事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职位,对于上市公司高管而言,就是不能够再于公司担任高管,必须辞职退到幕后,当然,相较于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更为严重的是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终身证券市场禁入通常是出现在那些违法行为极为严重的上市公司之上,欣泰电气的实际控制人是温德乙,他同时担任董事长,时任总会计师是刘明胜,他们两人被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