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起来,“躺平式”干部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工作得过且过,满足于开会了事,贯彻落实没有下文。
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实则是只喊口号“唱空城”。
第二点在于,表态之后未见实际行动,服务民众依赖的是表面功夫,面对民众的诉求,他们口头上信誓旦旦,实际上却只是开出了一张张无法兑现的空口承诺。
常常是火箭作出回应之后便无后续动作,亦或是继续保持原有的行事风格。这种看似有所行动,实则不过是做给他人看的表现,其目的在于博取他人的赞誉,而真正的效果却是微乎其微。
三是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上推下卸。
遇到急难险重的任务挑三拣四、讨价还价,甚至以各种理由推脱。
四是长期坐在办公室以“遥控指挥”接“烫手山芋”。
掌握信息主要依赖下属的汇报,安排任务通常借助电话进行通知,而评估业绩则主要依据下级的汇报,然而,如此工作布置往往与实际情况脱节。
五是“不喊号子不拉纤,撸起袖子一边看”。
满足于现状,缺乏进取心,过着平庸无为的生活,仿佛在虚度光阴。平日里沉默寡言,遇到事情常常一问三不知,面对工作常常束手无策,遇到问题时则显得一筹莫展。
六是有些干部年近退休,认为自己“船到码头车到站”。
学习教育请假缺席,重要会议他人代劳,政策落实不闻不问。
七是守着条条框框办事,作风拖沓、不重时效。
将“按兵不动、能拖一阵是一阵”作为行动准则,对待需限时完成的工作未能按时处理,对于重要事项的推进和实施亦缺乏有效措施。
面对那些棘手的问题和难以攻克的任务,有些人只想安于现状,做个“太平官”,于是选择了逃避,选择了一条“走”为上策的道路。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九是无视群众诉求,以领导批示为“风向标”。
领导高度重视的项目正迅速推进执行,而对于关注度较低的任务,则往往被有选择性地置之不理。若领导未提出具体要求,也未对执行方法进行详细阐述,便会普遍出现“不知如何下手、不愿着手、不敢着手”的现象。
十是“怕得罪人、怕出问题、怕担责任”。
在面临高风险的工作岗位时,有些人会选择逃避;面对那些存在诸多限制条件的事项,他们往往不能迅速制定计划,犹豫不决,顾虑重重。更有甚者,即使不贪不占,也会选择不采取行动,甚至那些贪婪且懒惰的人,即便有机会,也宁愿放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一条 规定,若在工作中不履行责任或管理不力,未能有效执行、检查和督促上级的决策部署,导致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遭受较大损失,则对直接责任人及领导责任人,应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若损失特别严重,则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未能有效执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疏于监督和承担责任,导致出现较大损失乃至重大损失情形的,将给予较重的或加重的处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触发以下任何一种行为,若造成严重影响,对于直接负责人员及领导责任人,若情节轻微,将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的处罚;若情节极其严重,则将遭受开除党籍的处分:,
(一)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二) 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三) 仅靠召开会议来执行会议决定、通过文件来执行文件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未付诸实践的;
(四) 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