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销前资金可以转总公司吗?
借:所承担的子公司各资产
投资收益(发生损失)
贷:所承担的子公司负债
长期(子公司)
投资损益(收益)
投资收益在借方还是贷方得看发生的是收益还是损失.
相关案例分析:
全资子公司停止运营时,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000万,其中对母公司存在980万的债权,同时未分配利润为负20万;母公司此前对子公司的投资为1000万,对应需向子公司支付980万的款项;针对此情况,子公司与母公司应分别进行如下账务处理,首先是子公司这边,需要将980万的债权转为实收资本,同时将负20万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股本,其次母公司这边,需将980万的应付款项转为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最后完成整个注销流程的会计核算
子公司和母公司在财产责任方面各自独立,仅以自身资产为上限承担责任,彼此之间没有牵连关系。因此,在处理子公司注销事宜时,只需及时清偿其自身债务,与母公司基本无关。母公司若对子公司有投资,则可凭借股东身份参与资产分配。必须明确,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独立实体,并非同一家企业。若仍感困惑,可将母公司视为A,子公司视为B,子公司既非A的减法运算,也非A的加法运算,在经济和法律层面与A完全脱钩。这样理解后,会计处理会更加清晰便捷。
问2:一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注销后,数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项为六百六十六万六千四百六十二元四角九分,其他应付款项为六十万三千七百四十九元零贰分,其中由总公司代为支付,应付福利费用为五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元陆角贰分,尚有二千零九十一万二千三百元整,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一亿四千九百一十二万二千三百一十五元。
请问母公司如何做账务处理?
处理往来款项时,需要核对应付福利费,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并与母公司账簿中的"长期股权投资-该子公司"进行对冲,若有差额则计入投资收益.
通过其他应收项目收取六百六十六万六千六百二十六元四角九分钱,同时,在别的应付款项中减少六十万三千七百四十九元零贰分钱,并且,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中,对该子公司的投资加上投资收益,增加了六百零六万零五百一十三元四角七分钱。
问三: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达五十万元,子公司账簿中尚有母公司所借人民币三百万。
在2011年年末, 子公司完成注销,当日为
资产 0
负债-其他应付款 300万
实收资本 50万
未分配利润 -350万
子公司在消亡过程中资金能够转移到母公司吗?这就是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了,倘若您还有其他困惑,能够前往会计学堂的官方网站,和我们的指导人员开展线上沟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