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视频的这个时代, 为了能够去提升视听内容的丰富程度, 背景音乐于是就成了不可缺少且至关重要的元素当中的一个。可是呢, 短视频里面那种随随便便就进行配乐的行为也有可能涉及到侵权这件事。近来这段时间,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侵害进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案件展开了审理。(有7月23日《法治日报》的相关内容)
《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3)》给出的数据表明, 截止到2022年12月, 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了10.12亿, 用户使用率高至94.8%。短视频行业已然成为我国网络文创产业新的增长之处。与此同时, 短视频创作者在没有取得音乐合法授权的情形下, 自行制作视频并添加背景音乐后上传到平台的行为, 引发了一系列侵权方面的问题, 还对短视频行业的健康发展形成了制约。
媒体经调查发现, 因为短视频有着制作简便、发布条件较为低等特性, 再加上短视频行业监管尚需规范, 由于短视频数量多, 侵权线索不容易被发觉等缘由, 所以未经授权任用他人音乐作品这种情形相当常见。与此同时, 短视频制作成本受到局限, 很难寻觅专人专门去为短视频创作音乐,并且找到价格适宜的音乐授权并非易事, 这些皆是致使自制短视频配乐易于侵权的一些客观条件。
《著作权法》有着相关规定, 那便是若录音录像制作者要使用他人作品来制作录音录像制品, 那么应当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还要付钱给著作权人作为报酬;而要是因为个人学习、学习或者欣赏的缘故,去使用他人早已经发表的作品, 这种情况下是能够不需要著作权人许可的, 也不用给著作权人给予报酬。然而在现实当中, 好多自拍的短视频添加了背景音乐之后再上传到平台, 这就脱离了“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这个合理的使用前提, 所以行为人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不少案例向创作者们发出警示, 短视频配乐存在风险, 不可以“想怎么样配就怎么样配”。在没有取得音乐合法授权的情形下, 自行制作短视频并添加背景音乐后上传至平台, 无论用于个人的目的还是商业的目的, 都有变成侵权行为的可能性。短视频创作者要规避配乐侵权风险, 就得全面地把握音乐版权的边界问题, 其中涵盖是否对他人造成不好的影响以及有无侵犯他人除知识产权之外的其他合法权益标点符号。
考虑到诸多创作者没办法判定自身对背景音乐的选用是不是有可能构成侵权, 并且为每一个短视频背景音乐获取授权又不容易达成, 急需进一步促使版权方与平台方开展合作, 充分保证创作者在平台就能选用到自身所需的且已取得授权的背景音乐, 如此才能够在产生纠纷的时候主张平台方兜底承担责任。当然, 背景音乐当作商业用途, 仍然需要用户自己去获取特定音乐的合法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