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 《东方企业文化・人力管理》中, 张媛媛(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大连,116023), 探讨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其摘要指出工资水平一直是关系到人们生活的重要问题, 最低工资制度在中国实施时间并不长, 近些年最低工资标准频繁上调, 这对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对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引起了关注。我国劳动力市场呈现出显著的分割情形, 城乡二元结构致使分析变得繁杂, 本文重点在于经由劳动力就业层面、针对劳动力激励层面、“民工荒”问题等层面剖析最低工资标准持续调整对我国劳动力市场所造成的影响。紧密关联着经济情形并对国计民生有着重大影响之工资水准, 在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迅猛发展进程里,正是凭借低劳动力成本为制造业蓬勃发展创造出有利条件的 , 而此工资水准涉及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力市场、 就业 、民工荒 , 其对应的中图分类号为F061, 文献标识码是A , 文章编号为1672—7355(2013) 09—0061—02 , 且开篇有一、 引言。物价水平不断提高, 是因经济迅速发展、通货膨胀等因素所致, 然而工资水平却没能适时调整, 尤其是底层劳动者报酬缺乏必要保障, 对工资合理性没发言权, 谈判力不足, 所以我国最低工资制度开始酝酿, 1993年, 原劳动部发布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199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 自此以国家法律形式明确确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2010年的时候, 全国31个省市都宣告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有超过20个省最低工资的增幅超出20%, 而海南省凭借着37%的增幅在全国处于首位。到了2011年, 我国经济间接地承受了国际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所带来的影响, 全国绝大多数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又一次进行了上调。在2012年的时候, 深圳宣布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也宣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同样宣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也分别宣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于是新一轮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就这么开始了, 而此调整针对中国劳动力市场所产生的影响又再次变成了讨论的焦点。一方面呢, 那些相信市场经济的经济学家依旧觉得最低工资标准这种价格下限在经济学领域存在着绝对的社会福利损失,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让制度性失业得以扩大。另一方面, 有学者觉得借助规定最低工资, 能够把支付低工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给淘汰掉, 还能强迫企业进行转型升级。2012年,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辩证指出, 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能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然而却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 给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带来了不少压力。而所谓最低工资标准产生的“蝴蝶效应”, 是因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会连带相应的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进行调整, 进而直接增加企业运营压力, 最终致使物价面临上涨。本文尝试借助对理论模型的剖析, 且是基于已有的研究成果之上, 进而剖析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针对我国劳动力市场所产生的影响, 其现实意义体现于: 其一, 我国自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时长并不长久,经由剖析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低收入劳动力市场的影响能够观察市场经济的运营状况;其二, 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展现出显著的分割情形, 关联分割市场劳动力流动影响的传导机制, 能够探寻解决“民工荒”等具有现实性的有关劳动力市场问题的政策举措;其三, 我国正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的态势, 研究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力市场的具体影响, 能够找寻办法从劳动力激励层面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在完全竞争假设下的供给‐需求模型里, 最低工资一般是高于市场出清时的工资标准的, 在此情况下, 最低工资上涨肯定会致使失业人数增多, 然而, 要是考虑买方垄断模型, 当最低工资在特定的范围内进行调整时, 不但不会使得失业人数增加, 甚至还有可能让就业人数增多, 这是从劳动力就业方面对最低工资, 标准调整给劳动力市场所带来的影响进行的分析, 属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我国劳动力市场影响分析的一部分。于图1呈现的买方垄断市场模型里, S是劳动力供给曲线, D为劳动边际收益曲线, ME乃企业雇佣职工的边际费用曲线, 企业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所确定的雇佣量是L1, 工资为W1, 此时候劳动需求量是L2, 劳动供给量为L1, 存在劳动力缺失情况, 要是最低工资标准提升至W*, 劳动力市场达充分就业, 市场达成出清状态, 雇佣水平跟完全竞争市场一样, 当最低工资标准在W1与W2之间进行调整时, 均会使就业量增加。有关基于以上两种分析理论, 对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不会造成大量失业, 失业的群体是否恰是旨在保护的低收入群体, 国内外学者持有正反两方面的观点。国外学者Gianni De Fraja(1999)赞同最低工资标准, 经建立企业反应模型分析, 发觉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不一定会致使雇主解雇员工, 而是有通过增加固定资本或人力资本投资的方式去抵消最低工资提高所带来的损失和可能。国内有位叫孙书青的学者, 在2006年的时候觉得, 就中国自身所具备的特点而言, 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这一时期, 况且最低工资标准整体上偏低, 所以适度去提高该标准并不会造成就业总量上的损失。相反, Stigler在1946年于其传统的最低工资理论模型里头, 也就是失业效应模型当中表明, 政府制定最低工资相关政策, 这属于对劳动力市场的一种干预行为, 最低工资要是高于市场均衡工资, 就会致使企业降低对劳动力的需求, 进而让失业的人数增多。荣获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之称的张五常, 在二零零六年时, 曾多次发表诸多文章, 用以反对最低工资这一概念, 他持有这样的观点, 即最低工资的意图在于维护处在低收入状态的贫穷工人,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 这些处于下层的工人难以寻觅到工作。社科研究院的研究员蔡昉, 在二零零四年也表达了这样的看法, 那就是相较于资本占有量丰富、劳动力相对而言存在短缺情况的欧美国家来讲, 中国的劳动供给曲线显得更加平缓, 最低工资一旦提高, 由此可能引发的失业数量会更多。一方面, 在某些企业里部分员工的工资会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影响, 这些员工技能低下且提升空间大可进行人力资本投资, 企业能让员工技能的提升超因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带来的损失, 企业会考虑不减少雇佣进而没造成失业。另一方面, 在中国从, 计划经济性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 有标点的, 是按照长句拆分要求做的, 句子最后的句号是因为原句就没写完, 所以根据要求在最后加了标点。最后几个字是原文句, 不是我加的, 因为它就没写完, 我无法改变原文的内容。请酌情审核。
正文
我国劳动力市场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影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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