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狗狗事件频发。在河南安阳,一名姓王的公职人员家属在遛狗时导致老人受伤,即便有监控视频为证,该家属仍拒不承认。媒体对此进行了连续10期的报道,主持人情绪激动,甚至痛哭流涕,相关内容迅速登上热搜,王某也因此失去了工作,同时似乎还牵扯出一宗旧时的诈骗案件。
35岁的武汉女子卢女士不幸从高楼跃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在临终前在小区的微信群里留下了令人痛心的留言:“老太婆耍赖可以,我宁愿用生命来控告。”这场悲剧的导火索源于一位大妈在小区内遛狗时未拴绳索,与卢女士发生了争执。双方先是小区内争执,后又在微信群里展开多轮辩论。尽管卢女士向物业投诉,但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最终,这一不幸事件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事件发生后不久,那位大妈及其家人便搬离了小区。
不时地,狗狗成了新闻焦点。在今年的夏日,一位女性在未系绳的情况下遛狗,导致狗狗冲向邻家小孩,双方发生争执。该女性大声宣称“我曾在徽州宴上大快朵颐”“没有我的狗,它不值一文”“若敢动我的狗,我就要了你的孩子的命”。这些侮辱性言论刺痛了众人的心,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反响,徽州宴也因此声誉扫地。
犬类行为令人蒙羞,更令人痛心疾首。在重庆,三条恶犬残忍地夺走了一名小学生的生命;在沈阳,两群原本陌生的个体在狭窄的巷子里因一只三月大的小狗引发争执,结果导致27岁的狗主人命丧刀下。
在数万年前,自与狼群分道扬镳以来,犬类便走上了亲近人类的道路。它们被誉为人类最早驯服的动物,享有“人类最忠诚伙伴”的称号。根据英美科学家在《国家科学院学报》发表的论文,与祖辈狼类那凶狠的面容不同,狗狗为了让人感觉更加可爱,进化出了能够提升眉毛的肌肉,使得它们的眼睛显得更加天真无邪,从而激发了人类的保护本能。
某个生物为了取悦另一生物,甚至对其基因进行了改变,这真可以说是“奴颜婢膝”。它们曾纵横草原,穿梭于农家田野,如今更是跟随主人步入城市、高楼大厦,然而更深层次的进化挑战也随之而来:如何应对狗类的城市化问题呢?
表面上,城市里狗狗的身影随处可见。泰迪、柴犬、柯基、博美等品种的狗狗穿梭在街头巷尾。大妈们宠爱的小狗,常常以红色丝带扎起可爱的小辫,四只脚上还穿着精心制作的小鞋子,显得格外精神。它们多不受绳索限制,勇猛地为主人开道。遇到有人指责它们未拴绳,大妈们总能毫不示弱地反驳。
资料图片。截屏自电影《疯狂的石头》
都市中的宠物狗在年轻人中流行起了一种中产阶层的生活态度。它们的口粮来自国外,毛发经过精心打理,住所则是奢侈品牌的,即便生病打针吃药,费用也远超带人类孩子去儿童医院。它们享有独特的名字,多以英文为主,主人的社交圈子里常常可见它们顽皮可爱的瞬间,即便无法载入史册,却能在相册中永远留存。
狗狗在短时间内迅速融入了城市生活,然而,它们难以改变的天性依旧深藏在无知之中。在街头,狗粪的数量成为了评判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
我们无法期望狗狗能够学会在冲水上厕所,而狗狗的城市化实际上反映了主人的文明程度。城市化通常象征着一种进步的文明,在这种文明中,理应包含对他人的利益给予尊重,以及对规则与秩序的敬畏。当狗狗变得更加优雅,我们的心灵同样需要与时俱进。
那些在公共场合不牵绳遛狗、扰民生事且不清理狗粪的狗主人,实在是对不起狗狗历经万年艰辛的进化历程。狗无法自主选择自己的主人,我们不应让它们因人类的错误行为而蒙羞。
那些反复教育仍不改正的人,理应由相应的机构进行有效管理。一个人若能妥善管理自家的宠物犬,这既是其履行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的体现;而小区若能有效管理犬只,则反映了其服务与管理的能力;至于城市如何管理犬只,则是其整体管理水平的一个缩影。
今年对动物防疫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对“文明养狗”提出了具体要求,法律首次明确规定,外出遛狗时必须拴绳:携带犬只离开住所的人,需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相应措施,以避免犬只伤人及疫病的传播。
自1980年《家犬管理条例》问世以来,陆续出台的多项法规涉及养狗事宜。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指出,若饲养动物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将受到警告处分;若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者纵容动物恐吓他人,则可能面临二百至五百元的罚款。此外,《民法典》亦规定,若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于在逃逸或被遗弃期间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其原饲养者或管理者需对侵权行为负责。
近年来,众多地区纷纷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旨在规范养犬行为,其中不乏被称为“史上最严禁狗令”的规定。尽管如此,面对繁多的条款,有时仍难以有效约束个别犬只。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公布的《2020年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显示,2020年国内狂犬病病例共计202起,其中死亡病例达188人。狗只惹事频繁见诸报端,狗叫声与争执声从未停歇。
法律与制度正逐步得到优化,其执行亦需同步进步。探讨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犬类在城市中的全面融入,若不然,恶性事件将反复上演,犬只伤人事件仍将频繁成为新闻焦点。
2021年12月1日,《中国青年报》第六版刊载了杨杰先生的文章,标题为《主人的选择非犬类所能自主,莫让犬儿颜面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