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是000584 ,证券简称是*ST工智 ,公告编号为2025 - 02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确保信息披露内容是真实的,本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是准确的,本公司及全董事会体成员确保披露内容是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情况,不存在误导性陈述状况,也没有重大遗漏问题。
特别提示: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所谓的“公司”或者“哈工智能”,在2024年4月30日的时候,披露了一份名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随后,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6日开市的时候,就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要是公司在2024年度出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也就是“股票上市规则”里第9.3.12条规定的那种情形,那么公司股票就存在着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要是因为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到第三项这些情形,使得其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那么就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当年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去披露股票可能会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之后到年度报告披露之前,要每隔十个交易日就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需要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还请广大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重视风险。
到了在本公告进行披露的这个日子,公司也许会遭遇的财务类致使上市终止的情形,就如同下面这个表格所呈现的那样: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由审计得出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此三者之中最小值是负值,并且扣除之后的营业收入比3亿要低。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在财务会计报告方面,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即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亦或是无法表示意见所作成的审计报告,此外还有否定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 √。
对于追溯重述来说,存在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利润总额、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这三者之间哪个数值最低,而这个最低值是负值,并且扣除之后的营业收入比不上3亿元;又或者是追溯重述之后的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去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那么除了因为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不能进行披露的这种情况之外 ,都不可以。
没有在法定限定的期限范围之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其真实、准确以及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即下边提到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该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一情况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条(三)的规定,具体是上市公司出现像“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样的情形,结果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6日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
被审计机构针对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内控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此事项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四)条规定,即公司最近一年出现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这一情形相关规定所致后果,公司股票因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致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所涉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展现出下列情形中的一种,本所便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先看啊,经审计得出的利润总额这样一个数值,再看净利润这个数值,接着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过后的净利润这个数值,这三者当中的最低值呈现出是负值的情况,并且呢,是在扣除之后的营业收入少于3亿元的这种状况下。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这一审计报告,或者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这另外一种审计报告,又或者被有着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
(四)按照追溯重述后的口径,利润总额呈现负数值,净利润也呈负数值,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考虑进去,此三项数值比较下,哪一数值最低即为该项为负有负值,并且在扣除相关数据之后营业收入竟然少于3亿元;又或者等到采用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的值显现为复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并没有依照规定去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除了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够披露的这种情况之外。
(七)未于法定的期限之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说满足第9.3.8条所规定的情形,然而却并未于规定的期限之内,朝着本所递交申请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在二零二四年度出现了上述规定里面所讲述的情形当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公司的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在2023年的时候,哈工智能针对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南通中南哈工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这四家企业动用了权益法核算办法。这些企业的账面之中,有着相当数量的权益性投资,还有金额巨大的往来款项,并且存在着数额可观的增资意向金,一直到2023年12月31日,这些都还没有处置完成呢句号。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没办法确定,哈工智能对于上述四家股权投资平台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有没有必要作出调整,投资收益方面需不需要调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核算要不要有变动,并且也没办法确定,是不是存在还没被识别出来的重大关联资金往来。
2023年度,哈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焊装生产线),确认了营业收入215,339.80万元还有营业成本192,452.38万元,哈工智能公司采用时段法来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经查阅了合同,约定在最终验收合格,还有双方移交签字之前,设备毁损、灭失风险由哈工智能公司承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有关规定,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判断此类业务应按时点法,以终验收合格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没办法确定,2023年度的那些,像营业收入啊、营业成本、还有存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科目的金额,是不是正确, 并且也没办法知晓,这件事情,对期初的数据而言,影响金额到底是多少。
鉴于上述所提及的原因,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把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来看,有涉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没办法表示意见的参股公司,其中有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等这三家企业身为待售资产,到现在都还没有进行交割;公司转让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应收的9800万元股权转让款,己经收回了6410万元,然而还有3390万元没有收回来。
关于2024年,针对2023年度审计报告之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其是否消除,这需要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意见作为依据,为准。
2、2023年哈工智能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正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4)第 01370014 号)里“一、无法表示意见”所讲的那样,哈工智能公司在对外投资管理以及收入确认政策这些方面,是存在重大缺陷的。上面所说的这些缺陷,对于财务报表而言,有着重大且广泛的影响。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以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然而上述重大缺陷,却让 ST 工智公司的内部控制,失去了这一功能。并且上述重大缺陷,还没有被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当中。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在2023年度,就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2024年的时候,公司采取了好多项措施,积极地针对内部控制展开了整改,2024年里,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之中否定意见所关联性涉及具体事项的影响,到底有没有消除,或者整改是不是有效的这种情况,是需要以进行年审工作的会计师所给出的专业审计意见来作为判断标准的。
3、公司在2025年1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其公告编号为2025 - 010 ,此次业绩预告乃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得出的结果,并且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步沟通,然而具体财务数据依旧需要经过审计之后才能够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要以2024年审计报告为准。倘若公司在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碰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的相关规定,那么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具体的那些相关风险,参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拟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公告编号是:2024 - 078 ,后又在 2025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此公告编号为:2025 - 011。
公司严肃郑重地向广大投资者发出提醒,《证券时报》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之一,《中国证券报》也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之一,《上海证券报》同样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之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亦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的所有信息都以在上述这些媒体所披露的信息作为标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做出决策,留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14日



